奇槎滨水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奇槎滨水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28日至8月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 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832590 传 真:0757-83932017 电子邮箱:375620559@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奇槎滨水公园建设项目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奇槎片区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本项目为公园建设项目,位于奇槎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造景,园路铺装,公用配套工程建设及完善公园路灯照明、给排水设施。项目不设商业餐饮设施,不设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等设备。1、施工污水经简单隔油沉淀处理,回用;施工人员洗手污水依托周边城市设施处理。2、施工废气、扬尘: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燃油机械车辆使用。3、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4、施工固废:生活垃圾依托周边设施处理后交环卫部门,工程弃土等运送至余泥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5、营运期游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至镇安污水处理厂。6、营运期汽车尾气:道路沿线加强绿化。7、营运期车辆噪声:加强车辆管理,设置禁止鸣笛标志,减速路障等。8、营运期生活垃圾:指定地点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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