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方案的通知
禅建发〔2014〕606号
区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4年12月15日
(联系人:李博文,联系电话:83932991)
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11.10”我市南海区新怡智逸大厦工程发生的基坑坍塌事故教训,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地区挂牌督办通知书》(粤建质函〔2014〕2250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方案的通知》(佛建管〔2014〕188号)要求,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职责,完善事故预防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刘志诚常务副局长为组长,郑剑兴副局长为副组长,建筑业管理科、区质安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五、整治内容
(一) 预防高处坠落整治。开展“三宝四口五临边”和卸料平台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高处作业安全、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施工 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二)预防坍塌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现场实施情况监督;开展针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重点***加强监管,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督促责任主体全面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整治。相关单位建立和完善“一机一档”资料、施工现场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落实维修保养、组织定期检测等工作;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保持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目标明确、频率高、查处严的高压态势,严格参建各方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四)施工消防安全整治。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施工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体系。重点排查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的制定、安排专人负责的落实情况;工人宿舍、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施工现场动火报批手续落实情况;施工作业人员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教育培训情况等。
(五)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各责任主体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主要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六)建筑市场建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根据《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4〕173号)、《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佛建管〔2014〕161号)以及我局下发的《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禅建发〔2014〕541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排查治理。
六、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今年12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为期三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署动员阶段:12月1日至12月18日,各施工、监理单位动员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19日至12月30日,各施工和监理单位组织所属项目部全数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整治内容的要求,逐项开展检查,按照项目分别填写自查自纠和整改报告。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5年2月15日前。区质安站组织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我局按不少于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总数30%的比例组织抽查。市局组织重点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2月下旬,全面总结整治工作,上报整治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监理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本企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开展宣传,营造氛围,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所属各个项目负责人。
(二)突出重点进行整治。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突出对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工程等重点部位的经常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彻底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通过整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四)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活动期间,我局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起重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
整治活动期间各施工、监理企业每月要书面向我局报告一次整治活动进展情况,整治行动结束后,要书面向我局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禅建发[2014]606号)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方案的通知.pdf(请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