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禅公(预)〔2021〕24号土地征收预公告
佛自然资禅公(预)〔2021〕24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建设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镇安站、电视塔站。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禅城区祖庙街道镇安村、永新村。
三、征收集体土地面积:3416.77平方米,折合约5.12亩(佛山2000坐标系)。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祖庙街道征收实施部门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养、抢搭、抢建或抢装修。否则,不予补偿,并依法进行处理。
六、如需咨询相关征地事宜,请致电0757-82165175。
特此公告。
***1: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镇安站拟征地范围示意图.pdf
***2: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电视塔站拟征地范围示意图.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