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建立多项制度保障普查登记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次经济普查已进入最关键、最繁忙的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处理阶段,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各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我市高质量完成普查登记工作,2月20日,市经普办出台《关于建立普查登记阶段联系督导制度的通知》(佛经普办字〔2019〕7号)和《关于建立普查登记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佛经普办字〔2019〕8号)两份文件,建立了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联系督导制度。普查登记期间,市统计局领导将率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各工作组有关人员赴经普联系点,督查登记工作进度,抽查数据质量,进行工作指导。
二是建立进度报告制度。各区汇集本地情况,经归纳整理后,将《佛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调度情况表》每周两次上报至市经普办,市经普办整理归纳后再报送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建立工作值班制度。普查登记阶段,市经普办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各内设工作组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解答回复基层问题。
四是建立进度通报制度。对各区登记情况、上传数量、审核情况等实施定期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