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金霆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劳动保障执法检查“金霆行动”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314号)精神,结合我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实际,我区从2006年11月10日至2007年2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活动——“金霆行动”。现将有关执法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职责落实到位。
为加强对劳动保障执法检查“金霆行动”的领导,成立了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满光为组长,区建设局副局长陆伟年、区总工会副主席李英达、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永雄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动,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组织、联络和具体实施检查工作。
对本次劳动保障集中执法检查活动,我局研究制定了《三水区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金霆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了本次执法检查的行动安排,成立了以监察大队三位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三个工作小组。
(二)启动区、镇两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联动机制,加大检查的力度和深度。
本次的检查行动采取企业自查和实地抽查的方式,从2006年11月10日开始向企业发出工资支付自查表,由用人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自查,对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由各镇劳动保障办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共发出企业工资支付检查表2千份,自检企业1100家,涉及劳动者16.2万人。从2006年12月10日开始,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全员出动,分成三个检查工作组,联合各镇劳动保障办人员深入企业进行了实地抽查。其中:直接进入企业检查 568家,涉及劳动者7.35万人,进入生产车间、建筑工地调查一线工人850人次。
(三)以宣传教育为主,把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
检查活动中,检查人员与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了正面的交谈,向他们现场讲解和宣传了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对检查发现的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检查人员依法行使监察职能,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企业无故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追加50%--100%的赔偿金并处以1万到2万元的罚款,依法惩处劳动保障欠薪违法行为。
(四)建立监察、仲裁联合机制,确保欠薪案件快速处理。在处理对欠薪案件尤其是老板逃匿的欠薪案件通过特别仲裁程序快立、快结,现场立案,把劳动监察行政强制措施与劳动仲裁快速调处有机结合,及时疏导案件,以最有效的方式维护职工权益。如三水某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纠纷,施工过程层层转包,最后一手包工头意外死亡,在工资支付链条发生断裂的情况下,35名工人出现不理智情绪。我局劳动监察大队与公安、镇政府等有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安抚工人、调查取证,并开通劳动仲裁绿色通道,组成特别仲裁庭,免交一切仲裁费用,以最快的速度审理并作出裁决。
二、执法检查活动主要成果
截至目前为止,行动中共查处30人以上企业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19宗,涉及用工单位19家,为3188名劳动者追回欠薪354.93万元。责令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5000份,涉及企业15家。审核企业劳动合同版本20份。纠正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5家,涉及职工200人,纠正企业加班工资支付20家,涉及职工2500人,及时介入处理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企业5家,涉及农民工500人。共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派发《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2000份。
通过企业反馈的信息和实地调查发现,自去年10月初我局在三水电视台开辟工资支付公益广告宣传以来,企业对工资支付问题的认识得到提高,守法的自觉性也有明显提高。检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区企业执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基本稳定,劳动关系比较和谐。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本次检查发现我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方面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建筑行业中普遍存在用工形式松散,用工管理不规范,建筑老板非法用工现象普遍,用工关系较难确认,给查处欠薪案件增加难度。部份建筑行业出现“包上包”和报建手续不全等情况。
(二)部份用人单位由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当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将员工工资作为企业流动资金;另一方面企业员工的流动性大,为了解决招工难的问题,部份企业往往通过采取扣押工资的方法来保证员工能节后回流。加上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特别是恶意欠薪者的制裁力度仍然有限,阻吓作用不大,拖欠工资问题依然存在。
(三)工资支付制度不完善,大部份企业没按规定列明加班工资,企业超时加班加点现象依然存在,如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长期超时加班,且无依法支付加班费的现象尤为突出。
(四)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逃避社会保险义务、非法使用童工、随意处理职工的问题在一些用人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我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年年攀升。
四、2007年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巩固“金霆行动”的成果,对反复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的问题,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引发的问题,招收、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超时加班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等问题,要重点进行检查,决不手软。
(二)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制度。结合我区劳动保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守法先进单位”和“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评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大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通过劳动合同签订、规范用工秩序、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规定工种持证上岗等内容对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比,对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较好的用人单位授予有关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免检待遇。
(三)整合局信访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股力量,组建三水区劳动者维权中心。集中受理群众咨询、信访、申诉和举报,建立规范的接待制度。有条件的情况下建立统一的接待立案室,作为统一对外窗口,集中受理群众信访、监察举报、仲裁申诉、工伤认定申请等问题,方便群众办事。
(四)全面落实劳动年审工作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入企业开讲座、集中劳动法律培训和邮寄信件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年审全面对我区企业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进行检查,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