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调研专业人民调解工作
昨日(8日),记者从禅城区司法局获悉,区司法局日前到禅城公安分局相关交警中队及派出所驻点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调研,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情况,借此提升禅城区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据了解,日前,区司法局副局长戴学雷带领局基层科人员,先后来到禅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交警大队四中队、环市派出所、普君派出所驻点人民调解工作室,实地查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硬件建设、档案台账、调解员配备、调解室与驻点单位的工作衔接等情况,仔细听取了驻点单位对调解室运作的情况反映。
调研中,驻点单位纷纷认为,在各驻点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驻点单位提供适宜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环境,区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每个驻点派驻1至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化、专业化调处公安机关移交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治安管理纠纷,突出发挥了人民调解解决纠纷的职能优势,取得了明显效果。
驻点单位在座谈中纷纷建议,今后应该统一专职调解员的着装,向当事人明确展示专职调解员的职业形象,体现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专业性。同时,保持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相对稳定,保持调解员岗位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长效性,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研是为了贯彻落实司法部日前召开的“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不上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禅城区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成效。通过调研,区司法局精准掌握了驻点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相关工作情况,将有助于更好地提升公安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成效。
据介绍,派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派出所电话接警的矛盾纠纷,大部分能够在派出所大门内及时妥善处理,使纠纷当事人免受了四处奔波之苦。同时,调解员处于中立的第三方,纠纷当事人信任感强,缓解了当事人对警察的对立情绪。此外,凡经人民调解室专业处理的纠纷,当事人一般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结果,事后不再反复、投诉或上访,做到案结事了。(转载: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