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安全勿食野味
区森林派出所救回领角鸮一只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春节临近,与亲友聚餐,共贺新岁,是不少本地市民的共同选择。然而,当此之际,却有个别商人知法犯法,瞄准“野味”“商机”,当街贩售国家野生保护动物。 近日,高明区森林派出所就查处了一宗非法出售国家保护动物案件,救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一只。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数“野味”来源不明,呼吁市民拒食“野味”。 2月3日,有群众举报,荷城街道莲花市场入口旁有人公然出售国家保护动物。接到报案后,荷城派出所立即联合区森林派出所奔赴现场,一举将正在出售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现场缴获疑似猫头鹰的动物一只。 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的专家鉴定,这只疑似猫头鹰的动物,实为领角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相关法例,派出所工作人员对该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查获的领角鸮,亦被移送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作救治。 区森林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现时市面上贩售的各类“野味”,大多来历不明,且未经过卫生安全检疫,贸然食用,容易引发各类食物安全问题,2002年的SARS疫情,可为前车之鉴。他呼吁,为保护生态多样性,同时也为了维护自身生命安全,建议市民节日期间拒食“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