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将全面清查登记无证餐饮服务企业
市食药监局昨日公布,全市食药监部门近期将对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登记,8月10日起对仍未办证的单位将依法严处。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整治无证餐饮服务单位。7月3日,为进一步深化无证餐饮服务单位的打击和整治,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餐饮服务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通告要求,市内尚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到所在辖区的行政服务中心按照许可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办理回执的复印件交所在镇(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留存。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禁止提供餐饮服务。不符合办证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自觉关门停业或者整改,不关门停业或者整改,经劝退仍然经营的,将从严处罚。
从8月10日起,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全面清查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对仍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查处。按照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市食药监局提醒,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往往存在管理不规范、台账不完整、票据不齐全、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广大市民在外面消费就餐时,要多留意就餐的门店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公示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建议不要光顾无证照餐饮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