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八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材料抽检情况的通报
佛建工函〔2008〕93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材料抽检工作的通知》(佛建工〔2006〕1号)要求,我局于2008年7月21日至2008年7月25日对全市五个区的10个单位工程、9个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水泥、粉煤灰、混凝土外加剂、碎石、钢筋等材料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钢筋原材共40组,全部合格;
水泥共9组,全部合格;
混凝土共8组,全部合格;
粉煤灰共9组,其中4组不符合标准;
外加剂共9组,其中4组的PH值不符合厂控指标,佛山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拒绝提供出厂控制值;
碎石共9组,全部合格;
砂共9组,全部合格;
蒸压灰砂砖1组,抗折强度不合格;
(详情见***)
二、情况分析
针对这次抽检的实际情况及出现的不合格项目,分析如下:
1、从抽检的9个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混凝土、水泥、碎石、粉煤灰、外加剂等材料的情况来看,混凝土的强度基本能达到要求,但外加剂和粉煤灰仍出现多个不合格项。
(1)粉煤灰共抽检9组,主要不合格项目烧失量1组,不合格样品来自于佛山市南海水泥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游离氧化钙3组,不合格样品来自于佛山市西江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高明明建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建晖混凝土有限公司;细度2组,不合格样品来自于高明明建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建晖混凝土有限公司。
(2)混凝土外加剂共抽检9组,佛山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未提供出厂控制值。其中4组的PH值不符合厂家控制指标,不合格的样品来自于佛山市西江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高明明建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佛山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新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搅拌站在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
(1)高明区明建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的砂石筛、水泥胶砂流动度跳桌不符合规范要求,水泥抗压夹具、水泥标准筛未按要求检定;
(2)佛山市南海水泥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未提供混凝土外加剂的密度和PH值的控制值。
三、处理意见
1、根据检查情况,对下列企业在诚信手册上进行扣分处理: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不良行为 | 扣分依据 | 扣罚分值 |
1 | 佛山市南海水泥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 | 混凝土抽检样品未送检 | 未履行抽检样品送检职责 | 20 |
粉煤灰抽检不合格 | 抽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10 | ||
2 | 西江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 粉煤灰抽检不合格 | 抽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10 |
外加剂抽检不合格 | 抽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10 | ||
3 | 高明明建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 | 水泥抗压夹具、水泥标准筛无按要求检定 | 计量器具没有按时检定 | 10 |
粉煤灰抽检不合格 | 抽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10 | ||
外加剂抽检不合格 | 抽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10 | ||
4 | 三水建晖混凝土有限公司 | 粉煤灰抽检不合格 | 抽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10 |
5 | 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 外加剂抽检不合格 | 抽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10 |
6 | 新新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 外加剂抽检不合格 | 抽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10 |
7 | 佛山市罗村混凝土供应站 | 拒绝提供外加剂厂控值 | 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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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预拌砼企业管理的监控
各区建设局、质监站应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建管函〔2008〕220号)中关于《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的基本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专项试验室的制度,并按照制度进行实施。
(二)加大对辖内建筑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
各区建设局按照省建设厅《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报》(粤建管函〔2008〕290号)要求,督促辖区内的质量检测机构做好各项整改,并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做好复查申请工作。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