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佛山市全面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8月1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十四届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全面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方案》对我市治超路面执法模式进行了改革与创新,充分调动公安、交通部门力量,路面治超执法将由现在的“部门联合治超”为主的模式,改为“部门联合治超”和“交警日常治超”并重的方式。方案还提出,我市将以铁腕治超的精神气概,坚定不移做好治超执法工作。治超执法重心将进一步向基层政府转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大部分治超执法工作将分解至镇街,由镇街承担全市日常主要治超执法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的《加快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车发展的意见》提出:我市将加快公交黄标车淘汰更新,2015年,全市投入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要达到3500辆,并完成全部公交黄标车的更新淘汰。为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将对新能源公交车实施财政扶持。公交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购买LNG公交车,区级财政将给予每辆不低于1万元的购车补助。
另外,会议审议通过的《佛山市实施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办法》提出,我市将对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佛山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残疾人。补贴对象将按照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发放,按年度据实补贴。已享受原“新农保”补贴的特殊群体不纳入补贴对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