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南区胪岗镇310一般事故调查结案的通知
胪岗镇人民政府、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
2017年3月10日16时许,潮南区胪岗镇新联村一塑料编织袋厂发生工人被卷匹机绞伤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
区政府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公安分局、总工会及胪岗镇政府派员,聘请汕头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及性质、作出了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提出了防范措施,形成《潮南区胪岗镇“3·10”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报请区政府审批。2017年8月4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潮南区胪岗镇“3.10”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汕潮南府函〔2017〕37号),作出了批复。现将事故结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应对该起事故负直接责任的郑会勇塑料编织袋厂,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由区安监局负责***落实。
二、对应对该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胪岗镇新联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治保主任兼村二片区负责人张朝武予以党内警告,由区纪委负责***落实。
三、对应对该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胪岗镇新联村村委委员、2014年3月至今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张洪坚予以党内警告,由区纪委负责***落实。
四、对应对该起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胪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林若衡予以诫勉谈话,由区纪委负责***落实。
五、对应对该起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胪岗镇新联村党总支部书记张楚增予以批评教育,由胪岗镇委、镇政府负责***落实。
六、对应对该起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胪岗镇新联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松智予以批评教育,由胪岗镇委、镇政府负责***落实。
七、对应对该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胪岗镇市场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镇安全生产及巡查工作的郭红林予以批评教育,由胪岗镇委、镇政府负责***落实。
八、对应对该起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胪岗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2017年1月至今任新联村包村组长胡隆壮予以批评教育,由胪岗镇委、镇政府负责***落实。
九、对应对该起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胪岗镇计生服务所副所长、2017年1月至今任新联村包村成员兼村二片区具体包片人员吴璇玲予以批评教育,由胪岗镇委、镇政府负责***落实。
十、胪岗镇委、镇政府,新联村支委会、村委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若司法机关发现该事故有人员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进行调查处理。
各单位应于2017年8月30日前将处理情况、采取的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书面情况报区安监局备案。
潮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抄送:市安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办、区检察院,王楚彬常务副区长、郑文聪主任、林楚健副主任。 |
汕头市潮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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