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东线排沟清淤整治工程(项目编号PZH015B001)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东线排沟清淤整治工程(项目编号:PZH015B001)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5B00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东线排沟清淤整治工程
三、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本工程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东线排沟清淤整治工程,清淤整治工程长度2011m,清淤泥总量11677.5m3,清障除草面积4022m2,淤泥杂草外运8km。(详细的工程范围界定及内容见汕头市华建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施工图纸)。
2、完工期:自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
3、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56,712.79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321,603.35元(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6,275.19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35,109.44元。
最高限价=(321,603.35-6,275.19) × 95%+6,275.19=305,836.94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资格。
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响应供应商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证明(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响应供应商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5B001,可点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五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月12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谈判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响应供应商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2)响应供应商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响应供应商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原件一份;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谈判时间:2015年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谈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579757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