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关于第20210562号代表建议办理内容摘要
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562号关于加快完善下沙片区沙滩、海域集体项目开发政策的建议。
提出人:李建齐,钱万强,黄静宜,黎明华,王明军,王小燕,张弢,樊成玮代表。
建议内容(摘要):
一是由于用海审批涉及国有土地和自然资源,申请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是否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环境、是否对当地集体经济项目产生负面影响,应该充分论证及征求意见,建议相关条例、法规中增加当地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听证程序,充分征求当地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发扬民主决策,最大限度地消除因破坏生态或居住环境、当地集体经济受损而出现的矛盾隐患。
二是建议大鹏新区在取得沙滩、海域所有权后,出台相关规范文件时,按照“属地统筹”的基本原则,优先考虑确定属地社区负责履行海域片区沙滩管理单位职责。同时建议新区在拟定相关产业政策的同时增加沙滩旅游配套产业的集体经济扶持政策。在联合社会资源的开发金沙湾海域、沙滩等资源的同时,参照西涌集体经济参与海域、沙滩开发模式,明确要求与属地社区集体共同开发,共享收益。
答复内容(摘要):
一、大鹏新区下沙片区依山靠海,拥有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佳兆业国际乐园项目拟于今年正式开放,为新区滨海旅游开发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新区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新模式,通过产业链延伸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化、产业经济绿色化,促进片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正如您所说,下沙社区居民对下沙的山海有一份特殊情感,下沙人坚韧不拔的意志、威武不屈的性格谱写了下沙人传承至今的下沙文化。下沙人民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下沙社区经济基础薄弱、群众期盼发展、股份公司面临的发展难题也应该正视。代表您所提的建议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生动实践。
二、关于具体履行海域片区沙滩管理单位职责。目前新区印发的《深圳市大鹏新区沙滩管理工作指引》明确,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办事处对沙滩进行管理。对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沙滩,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签订协议等方式,选择社区居民委员会、股份合作公司等作为管理服务单位,对沙滩进行日常管理、服务和维护。下一步,深圳市拟将可开放的沙滩推动向浴场型沙滩和公园型沙滩转变。浴场型沙滩拟政府投资,由文体旅游部门取得海域使用权。社区长期承担了各类旅游保障工作,也为长年来维护优质沙滩资源作出了诸多贡献。新区支持在合法合规框架内,充分将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纳入沙滩价值实现机制内,实现合作共赢。目前由于浴场型沙滩具体管理细则尚未明确,文体旅游部门正在对沙滩片区运营管理模式开展专题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将保障片区集体发展权益、在协议条款或具体项目中充分考虑社区集体可持续发展需求,推动片区协调发展、发展成果共享。待相关成果形成后,将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后再实行,为后续运作提供参考依据。公园型沙滩拟政府投资,对公众开放。沙滩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整体片区品质提升,也有利于吸引游客,对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有极大的帮助。
三、关于拟定相关产业政策时增加集体经济扶持政策。为推进新区社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升社区集体收益,新区制定了相关促进社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其中包括加强与区属国企合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项目、鼓励支持承接政府外包服务(包含沙滩管理)等。新区出台了《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累计投入约1.9亿元专项资金扶持公司土地开发利用、物业提升、人才引进、招商引资、配合政府建设等项目。2019年出台欠发达公司股东社保补贴政策,三年来累计补贴超过3700万元。2021年出台《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新区股份合作公司与国有企业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市属、区属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在产业发展、土地开发、盘活资金、人才培育等领域合作,紧抓国企引领带动机遇,***集体经济发展“瓶颈”。
新区也非常重视下沙(金沙湾)片区经济的发展。在选定六片沙滩海域的规划中率先研究制定了金沙湾沙滩海域详细规划,自开展海域使用申请前期研究工作以来,新区积极与各相关社区、片区利益相关方沟通协调,采用座谈、实地调研、听取意见等方式交流沟通,动态调整完善片区用海规划方案,以满足群众公共诉求和片区整体发展利益。金沙湾沙滩海域是《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新区正式申请的沙滩浴场,做好相关谋划和管理模式研究对持续推动沙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保护与发展、政府企业市民共赢十分重要。新区文体旅游部门计划年内申报海域使用权,加快谋划金沙湾沙滩建设和品质提升,依托金沙湾国际乐园,与陆域联动,打造集海滨浴场、海上演艺、极限体验、休闲运动一体的滨海国际乐园聚集区,推动片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