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企(事)业单位人才安居积分入库申报问题之二十五不诚信申报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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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申请人如有虚报、瞒报等不诚信申报的情况,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法律责任为《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51、52、53、54、55条等相关规定(如第五十一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或者租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三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第五十五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住房保障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万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十万元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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