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2021年光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
1.服务供应商需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或统计调查等业务);
2.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服务供应商近三年内(以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为准,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服务时间
1.服务期限:2021年1月-2021年12月;
2.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服务内容
1.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标测评体系、深圳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指标体系及光明区实际情况构建2021年光明区文明城市创建指标体系。
2.服务供应商提供专业测评人员,承担光明区创建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测评工作人员保险、通讯、交通费用及测评工作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服务供应商承担;
3.实地测评。根据光明区委宣传部安排,10月份开展一次摸底调查工作,全年进行常态化测评工作;并每月开展一次交叉检查工作,11月开展年度迎检巡查工作。
4.问卷调查。10月在31个社区采取入户调查形式对市民进行访问,主要针对测评指标的市民满意度项目(对生活、文化、治安等环境的满意度)开展问卷调查,每个社区完成10份,共计310份问卷调查,出具问卷调查报告。
5.测评发现问题呈现与整改。科学化进行数据采集,对实地测评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测评系统进行呈现,并及时下发到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同步呈现。
6.测评情况通报。摸底调查后一个月内出具调查报告,每月常态化监测后次月出具月度报告,年底迎检巡查当周出具巡查报告。
7. 根据迎检工作内容,安排交通文明、文明服务、户外环境宣传等专项业务培训。
8.光明区委宣传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采购预算
人民币66万元。
六、采购方式
根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综合评分。
七、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其中综合实力35分,服务内容45分,实际报价20分。
项目 | 评审标准 | 分数 |
一、综合实力 | 35 |
1、供应商资质 | 供应商2015至今连续三年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00%分数;2015至今任意连续两年获得的,得50%分数;2015至今任意一年获得的,得20%分数;其余不得分。本项不可累计得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5 |
2、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 供应商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有关文明指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00%分数。证书名称须包含“文明指数”字样,没有不得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5 |
3、测评经验 | 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在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开展的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经验。每提供1项得15%分数,满分100%分数 (提供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10 |
4、拟安排的项目技术团队 | 供应商拟安排的项目技术团队2019年12-2020年11月必须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同时具有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经验,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在此基础上: 1)项目技术团队负责人:①中级或以上统计类职称;②中级或以上经济类职称;③硕士或以上经济类专业学历,每提供一项得10%,最高得30%; 2)项目技术团队成员:①具有中级或以上统计类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5%,最高得40%;②具有中级或以上经济类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5%,最高得30%; (提供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社保证明材料以及委托方盖章的项目验收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0 |
5、本地服务能力 |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 |
二、服务内容 | 45 |
1、实施方案(包括技术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 | 根据《测评服务方案》评审,包括: 1)根据测评工作整体理解; 2)根据测评技术方案的系统性、合理性与可行性; 3)根据主要工作内容的全面性与清晰性; 4)根据工作方法的合理性与先进性。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测评服务方案》) | 18 |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根据《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评审,包括对项目重点及难点把握校准到位,能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合理建议并保证其实施。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0 |
3、质量保障措施 | 根据《质量保障方案》评审,包括: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和考核机制是否具体、可行,对项目进度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质量保障方案》) | 12 |
4、违约承诺 | 根据《违约承诺》评审。不提供不得分。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提供《违约承诺》) | 5 |
三、实际报价 | 20 |
实际报价 | 根据《测评服务详细报价表》评审。 1)价格高于预算金额不得分; 2)按价格排序,价格最低的得100%,第二得95%,第三得90%,其他得80%。 (提供《测评服务详细报价表》) | 20 |
八、提供材料
1.供应商资格材料;
2.《测评服务详细报价表》;
3.《测评服务方案》;
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质量保障方案》;
6.违约承诺;
7.根据评分标准补充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并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九、预选服务供应商确定程序
1.由光明区委宣传部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进行资格初审;
2.由采购管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对符合资格服务供应商进行评分,分数最高者确定为预选服务供应商。
十、工作时间安排
请意向单位提前通过邮箱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8日下午18: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月11日上午10:00,地点: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923会议室(以最终通知为准)。(联系人:文先生;联系电话:88214408,邮箱:xcbwmk@szg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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