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被为全国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的“五五”、“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按照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县、区)”创建活动的要求,把法治创建活动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区人大积极参与立法,为立法工作建言谋策;坚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民主法治水平;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法治文化影响力;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真正惠及百姓;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依法治区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
暨去年9月份被省授予“法治城市、法治县(县、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之后,今年3月,我区又被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县、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区依法治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