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自然资公〔2020〕13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0〕13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动新溪沿海片区土地征收储备工作,拟征收(收回)龙湖区新海街道八合、东南、东升、六份、十一合等村居土地总面积为187800平方米(281.7亩),作为中阳大道北侧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中阳大道北侧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收回)中阳大道北侧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收回)用地位于新溪片区新津河东侧、外砂河西侧、中阳大道北侧、洞庭湖路南侧,涉及新海街道八合、东南、东升、六份、十一合等村居,拟征收(收回)用地总面积为187800平方米(281.7亩),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汕头市自然资源测绘院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汕头市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汕市常〔2018〕5号)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七、联系电话:88849209、88469812。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