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海监码头重建工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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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 [2012]汕规(市政)建字第002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
发证日期: | 2013年7月22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渔政海监码头重建工程 |
建设位置: | 海滨路(大华路口) |
建设规模: | 码头长度80米、宽度10米(中间局部17米);附属用房1幢1层,总建筑面积18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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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9:30: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