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
一、 概述
2014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合法规范、真实有效、公正便民”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服务意识,着力推进公开化透明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办事效率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政务网站、龙华新区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发展和财政局业务窗口、新闻媒体等渠道和场所发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
(一)网站公开。2014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业务办理类、统计分析类等政府信息474条;通过龙华新区政府在线公开政府通知公告、政务动态等12条;通过“龙华新区政府采购站点”(网址:http://lhxq.szzfcg.cn/)公开包括竞价公告、招标公告(含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895条。
(二)通过报刊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我局在《宝安日报》、《晶报》、《深圳特区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政府信息49条。
(三)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现场派发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新区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打击非法集资等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增强群众相关知识,提升相关活动的参与度及防范意识。
(四)增强财政预算信息透明度。根据市财政委对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透明度。已在新区政府在线全面公开2014年同级政府总预算和“三公”经费汇总预算数,并组织各单位按统一格式在新区政府在线或部门门户网站自行公开本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数据。
(五)为各界提供较为全面的统计信息。以龙华新区统计信息网为平台,为各界提供较为全面的统计信息。一是设立统计要闻、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等栏目,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相关的基本法规和制度信息。二是定期发布新区统计数据、统计公报以及相关统计分析,向社会各界反映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成果。三是设立在线服务、联网直报栏目,为企业填报数据提供入口,方便企业填报统计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申请信息公开业务。2014年我局未受理网上、信函等途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经费情况
201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在线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及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统筹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局内各部门具体落实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置,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基础保障。明确负责本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联系人,并按照相关职能分工建立我局政府网站信息员队伍。加强信息员业务培训,培养一定的政务办公软件平台操作的能力。
(三)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优化考核评估指标,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
特此报告。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