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保税区管委大楼正面车辆通道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PZH019B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大楼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保税区管委大楼正面车辆通道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PZH019B021)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9B021
二、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管委大楼正面车辆通道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汕头保税区管委大楼,包括拆除工程、装饰工程、加固工程等。详细的项目范围界定及内容见预算报告书。
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预算清单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75个日历天。
4.最高限价: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448,763.68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55,331.60元(其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人民币72,553.79.00元, 暂估费294,500.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响应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供应商拟派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6.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磋商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磋商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公告期限: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9日(3个工作日)。
十三、现场踏勘:响应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大楼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汕头保税区管委大楼一楼
采购人联系人:许工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594538
采购人传真:0754-8359453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686330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大楼管理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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