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及6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上半年,我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按市安委办认定的口径统计,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279起,死亡25人(其中,非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人,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人,工贸制造业事故死亡2人,零星施工事故死亡2人,二次装修事故死亡2人,市管工地事故死亡1人,补漏维修事故死亡1人,燃气爆燃事故死亡1人),受伤115人,直接经济损失445.55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34.45%,死亡人数下降13.79%,受伤人数上升125.49%,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15.45%。
(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上半年,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15人,受伤14人;同比起数下降31.03%,死亡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持平。
(三)二季度全区事故情况
二季度,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180起,死亡15人,受伤73人,直接经济损失360.65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85.71%,死亡人数下降16.67%,受伤人数上升170.3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92.89%;环比起数上升81.82%,死亡人数上升50%,受伤人数上升73.8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24.79%。
(四)6月份全区事故情况
6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106起,死亡4人,受伤35人,直接经济损失67.8万元;同比起数上升457.89%,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337.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01.79%;环比起数上升202.86%,死亡人数上升33.33%,受伤人数上升84.2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6.25%。
(五)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我区安全基础薄弱,各类事故易发多发,同比去年事故起数上升幅度较大,事故主要发生在道路交通领域,但在各单位各街道共同努力下,亡人事故压降明显。一是从事故起数看,各类事故易发。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279起,与去年同期(119起)相比上升134%。其中,因交警部门今年以来加大了对小型财损事故的统计力度,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事故总量,据统计,全区共发生未造成伤亡、且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道路交通事故107起。二是从事故死亡人数看,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明显。各类事故死亡25人,比去年同期下降13.79%;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5人,比去年同期下降25%。三是从事故类型看,主要为道路交通事故。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2起,占全区事故总量的76%。四是从事故发生的区域看,主要发生在龙华、大浪辖区。事故起数超过六个街道辖区平均数的(45人),分别是龙华辖区发生事故73起,大浪辖区发生事故59起。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六个街道辖区平均数的(4人),分别是观澜、民治、大浪辖区,事故分别造成死亡7人、6人、5人。
2.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与去年同期相比,除死亡人数略有下降外,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均大幅上升,主要呈现小事故多、伤人事故多、非生产经营性事故多等特点。一是事故起数居高不下,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2起,是去年同期的3倍。其中只有8起属经营性生产安全事故,其余204起都是非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二是伤人事故逐月增多,全区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事故造成108人受伤,是去年同期的2.2倍,而且从1月份受伤12人开始,逐月递增,6月份达到峰值,受伤33人。三是涉摩电车辆事故占比突出,共发生涉摩电车辆事故58起,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27%,造成6人死亡,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8%,造成69人受伤,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数的***%。四是泥头车亡人事故有所下降,一季度泥头车造成4人死亡,经过交警部门强力整治,二季度泥头车亡人事故明显下降,4月份造成2人死亡,5、6月份没有发生泥头车亡人事故。
3.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共发生火灾事故5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7.37%。特别是进入酷暑季节后,高温、用电量增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足等因素叠加,夏季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一是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城中村和工业区,共发生城中村火灾事故23起,工业区火灾事故12起,分别占火灾事故总量的41%和21%。二是电气故障仍是事故主要原因,共发生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事故23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41%。工业区火灾事故中,有一半都是由于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三是因小孩玩火、用火不慎、油锅起火等居民不良习惯引发小火情的情况需引起重视,共发生居民不良习惯引发的小火情共15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27%,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居民群众的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4.工矿商贸及其他(包括工贸制造、建筑施工、二次装修、零星工程等行业领域)领域安全形势相对平稳。事故主要指标稳中有降,上半年,共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1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起,死亡8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人;二季度,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8起,比去年同期减少2起,死亡6人,比去年同期减少3人;6月份,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大幅下降。一是事故主要发生在二次装修和零星工程领域,共发生5起二次装修、零星工程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表明二次装修、零星工程的安全监管存在盲区。二是事故原因主要为高坠和触电,共发生高坠事故4起,触电事故3起,分别占工矿商贸事故总量的36%和27%。三是事故集中发生在民治和大浪辖区,各发生3起事故,各占工矿商贸事故总量的27%;福城辖区上半年没有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二、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抓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今年4月份,市安委会组织了对各区党政领导班子的2015-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我区在考核中,取得了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
(一)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为前提,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抓工作部署。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防控措施,龙华区在上半年先后召开区级安全生产生产工作会议53次。区委常委会专题传达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区委书记专题会研究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问题;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区安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以更加严格的工作要求,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明察暗访。为切实强化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区政府领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到下横朗新村、大水坑社区、章阁社区、同胜社区和清湖农批市场等安全基础薄弱区域调研安全生产现状,逐级传导安全生产压力,推进基层扎实稳步开展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也分别到分管行业、包挂点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上半年,区委区政府领导到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共计121次。
三是抓责任落实。为推动街道党委重视安全,清醒认识辖区触目惊心的安全现状,区安委办主任携手各街道书记实地暗访辖区重大安全隐患和典型事故现场共计52次。同时,针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协同各部门强化泥头车管理、建立城中村救援疏散机制、规范大型施工工程安全管理、预判有轨电车营运安全和道路周边安全问题,研究对策,补齐短板。区交通预联办也已着力推进各部门各街道常态化每日上路巡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每周下达一次治理任务。今年以来,共排查交通安全隐患1453处,完成治理1355处,完成治理率达93.3%。
四是抓压力传导。为推动安全监管相关单位的履职尽责,实现在事故处置、隐患整治、情况报送、舆情应对等方面的统一指挥,区安委办在3月起重新扩容安委群,群成员人数由扩容前的40人提升至目前的145人,并建立每周涉安涉消违法行为拘留人数、安监执法情况、街道案审情况、禁摩限电执法情况等排名通报制度,督促各相关单位确实履职。同时,区安委办着力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管理微信群,推进企业末端安全责任落实,加快打通安监最后一公里的断头路。目前,区、街共建立行业监管微信群99个。
(二)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为关键,狠抓统筹协调
一是抓约谈提醒。针对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发生情况,区安委办建立约谈提醒制度,督促责任部门、属地街道切实履职。上半年,就福城2.20和观湖4.16泥头车交通事故、民治5.6交通事故,联合区督查室约谈交警大队和属地街道办;就3.23地铁施工挖断燃气管道事故,约谈市、区住建局;就大浪街道4月份事故高发的情况,按市安委办要求,约谈街道办主要领导,查找安全管理机制短板,提醒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预防和减少亡人事故。
二是抓追根溯源。充分发挥区安委办统筹、较真、追源作用,本着什么事故高发易发、什么隐患沉疴顽疾,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机制创新,对高发事故、各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开展回头看和追链条打击。在龙华3.7火灾、大浪3.31火灾、民治4.23触电亡人、民治5.6交通亡人等事故发生后,各单位都及时返回事故现场开展回头看,倒推基础设施、管理机制、救援机制和技术治理短板,及时开展追链条打击,追查相关部门和企业的监管责任,追查生产销售、铺设安装、运营维护等环节的源头责任,追查受益者的主体责任。目前,区安委办正进一步完善回头看追链条机制,全力压缩事故发生的空间。
三是抓部门联动。区安委办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对于安全监管老大难问题以及存在监管盲区和部门推诿的问题,组织公安、交警、交管、城管、查违、环保等部门实施一次性综合打击,力求对重大安全隐患一次性连根拔起,彻底消灭其滋生土壤。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以车代储销售黑煤气和黑油品的车辆处置问题、处于停驶状态的运输车辆处置问题、黑煤气的充气源头打击问题等均已得到较好解决。
(三)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方向,狠抓专业监管
一是抓重点领域。今年以来(截至6月30日),区安委办紧盯工矿、危化、职业卫生监管等重点领域,以强硬的执法手段,推动企业提升监管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粉尘涉爆领域:全区共出动检查企业653家次,排查发现隐患3192处,整改隐患2627处,关闭搬迁企业201家,立案19宗,罚款65.8万元;锂电池领域:全区共检查锂电池企业261家次,发现隐患500处,整改隐患416处,行政处罚3次,罚款17.5万元;职业卫生监管领域:全区共检查用人单位193家次,发现隐患373处,行政处罚1次,经济罚款5万元;危险化学品领域,全区共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89宗,处理企业人员31人,查扣危化品178.685吨。
二是抓监管服务。本着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原则,聘请第三方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对我区危险源多、职业风险高、发生事故概率较高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常态化的专业安全监管服务。2017年以来,区安委办共计投入资金1919.28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聘请第三方辅助开展专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开展了高危企业专项整治及风险评估(599家)、职业病检测及评价(480家)、机械伤害专项整治(69家)、危化品使用重点企业监管(132家)、危险化学品处置、危化品应急救援大队培训等工作,专业技术机构对每家重点企业,每个月不少于两次的常态化检查,对于检查到的隐患实施靶向执法。
三是抓素质提升。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部分行业生产工艺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实际,邀请律师、安全生产专家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等方面的培训,组织专职安全员参加执法证申领考试,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截至6月30日,全区两级安监系统已聘请法律顾问14人和坐班专家18人。全区391名专职安全员,已有320名顺利通过执法证考试,通过率为81.8%,执法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四)以加快实现依法治安为目的,狠抓执法打击
全区安全执法工作坚持有保有压,在主动对接服务辖区优质企业,***协助治理隐患的同时,对重大安全隐患、低端落后产业的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加大安全执法打击力度。上半年,全区安监系统共实施经济处罚544次,监督罚款1500.71万元(事故罚款465.55万元),连续4个月,全市排名第一;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对涉危、涉易燃易爆、涉火和暴力抗法的予以行政拘留356人,刑事拘留4人。
一是抓安监亮剑。为***街道安监办不敢罚、不会罚的情况,3月22日以来,分别以有限空间、粉尘、锂电池、工业园区、危化品及粉尘、噪音的职业危害整治为主题,开展了七期安监亮剑行动,共检查企业327家、工业园区73个,查出隐患1210处,开具执法文书549份,查封企业46家,集中消除一大批安全隐患,全面锤炼安全监管队伍的执法能力。
二是抓规范执法。针对各类常见的案件,分别制定一一对应的法律文书、适用法律条款等样本,发放到各街道安监办开展格式化执法。同时优化安监立案处罚程序,建立完善区街两级案审委员会制度,规范执法简易程序,5月份开始,将5万元以下(不含)行政处罚由街道案审委员会直接审批,每个案件审理时间由原来的90日压缩至30日。截至目前,各街道均已建立完善案件审理制度,共组织开展案审会22次,审查案件122宗。
三是抓两法衔接。为强化安监执法的刚性力度,实现对违法行为人的打击,区安委办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处罚协商、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工业园区、出租屋、建筑工地等,延伸放大责任追究范围,与公检法机关会商研究企业主、出租屋业主(房东)等受益者的追责办法,目前拟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做到罪与责相匹配,放大震慑效果。
(五)以治理城市安全乱象为重点,狠抓专项整治
一是抓十二大专项整治。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3月起,区安委办严格落实全市城市质量提升年和全区城市建设年要求,自我加压,在全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增加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提升改造和工业园区安全整治,部署了全区安全生产十二大专项整治,推进各牵头单位治理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截至6月29日,行动共出动8万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场所5万余家,发现隐患近4万处,整改隐患3万多处,整改率达86.5%,共设立整治项目392项,投入整治资金近4千万元,立案查处483起,处罚罚款9百多万元,关闭取缔各类企业、场所163家,处理企业人员162人。
二是抓工业园区安全隐患整治。针对高危企业大多数分散于各工业园区,且大部分园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只收租、不履责现象突出的实际情况。区安委办持续开展全区工业园区安全整治行动,从4月份开始,推行靶向式精准整治,每周通过无人机航拍与入园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普查工业园安全隐患,逐层逐家过,将航拍暗访发现的消防、查违、环境等各类隐患进行分类,在航拍图上一一标注各类隐患的具体位置,统一打包分发给各部门各街道办,各部门按图索骥,逐一整治隐患。现已开展了九期航拍暗访行动,共抽查工业园区352个,涉及企业7952家,发现隐患4472项。各街道对工业园区阻碍消防通道、占据逃生天面的违法建筑,组织强制拆除,拆除面积30多万平方米。全区工业园区整治完成率已从11.1%(3月1日)提升至62.3%,统筹推进整治效果明显。
三是抓未接地线安全隐患整治。针对城中村出租屋未接地线安全隐患突出的现状,区安委办认真贯彻新国书记批示要求,联合消安委办制发行动方案,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和结合现状、分步实施、远近结合、科技支撑的方式,通过专业化检测与日常入户排查相结合、广泛宣传动员与法律兜底保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工作举措,强力推进出租屋未接地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是抓违法建筑安全隐患分类治理。违法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违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分别由区住建局、消防监管大队牵头开展。受纳沙常务副区长、亦军副区长的委托,区安委办于6月13日组织召开了违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对各单位分工进行了明确,梳理各类隐患按行业、属地进行了移交,责任到岗到人;对已排查的隐患问题制定了分类处置方案,按轻重缓急,推进隐患整治工作,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六)以布局前沿安全技术为支撑,狠抓科学治理
针对我区技术治理水平落后,以及电气火灾、触电亡人事故高发的现状,4月18日以来,区安委办挑选了一个典型工业园区和一个隐患突出的城中村试点安装了250套电气线路在线监控系统,各街道已安装电气线路在线监控系统585套,户外电动车充电桩182个,同时还启动了对粉尘工艺的技术改造研究,并对全区639家重点企业900余名电工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七)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根本,狠抓基础治理
一是抓消防应急基础能力提升。针对我区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多、基层消防应急能力欠缺的问题,3月份,区安委办联合区消安委办制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强化消防应急基础能力专项提升工作的通知》,推进解决消火栓布局不足、部分片区地势标高较高片区的管网末端水压较低以及社区义务消防队伍扑早灭小能力不足等问题。目前,环水局已牵头研究解决消火栓布局不足和管网末端水压较低的问题;公安消防大队已开始对每起火灾事故开展回头看,并探索建立高层建筑救援疏散逃生机制;各街道消安委办已组织社区义务消防队对辖区消火栓进行隐患排查,邀请消防官兵指导社区义务消防队开展救援逃生演练2733场,强化社区义务消防队伍扑早灭小能力。
二是抓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去年11月起,区安委办组织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开展了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全面掌握我区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的现状。截至6月21日,根据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的核改,我区共排查出风险点458个,其中,红色风险7个,橙色风险207个,黄色风险100个,蓝色风险144个,并逐个落实管控措施。6月19日上午,新国书记主持研究全区城市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突出风险隐患梳理工作,共梳理出21项突出短板和突出风险隐患,其中,重点领域涉及8项,其它领域涉及13项。
三是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我区先行先试,在全市率先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我区业态现状,挑选了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14个行业的标杆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着力培育一批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风险点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巡查组的高度认可,并向贵州六盘水双重体系建设考察团介绍了试点经验。目前,按照市委办的工作部署,我区扩大了试点企业范围,由前期的14家扩容到目前的80家,为下一步全区企业推开双重体系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八)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观念为基础,狠抓安全宣教
一是抓警示教育。针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工业园区、城中村出租屋发生小火情的,区安委办坚持严惩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按照清空楼栋、整改线路、拘留肇事者、警示教育的程序,倒逼业主履行主体责任,教育租客住户意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取到打击一处、教育一片的效果。截至6月30日,全区共空楼(出租屋)51栋,老旧屋村整村空屋892间,召开警示教育会172场,受教育人员达47000余人。
二是抓安全宣传。今年以来,区安委办抓实安全知识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发放安全生产法普、科普读本、折页、挂图、宣传品约171.54万份。发挥新媒体作用,不断拓展新兴媒体宣传平台,截至6月30日,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共推送约1.2万余条图文微信,通过各级各行业安全管理微信群向全区630家工业园区及6000余家各类企业、6.7万栋城中村住宅楼宇的楼栋长发送安全用电常识,拍摄5部安全主题微电影。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各类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共500余场,开展各类安全培训班1.5万场,受益人群达25.5万人次。
三是抓普法平台建设。为提高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出租屋业主(房东)、二房东等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守法意识,区安委办着力打造微信学法讨论平台,通过区安委群每周推送一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由各部门各街道转发到至本行业、本辖区的各类安全管理微信群,进行传达学习、交流讨论。通过日常的法律熏陶,各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水平明显提升,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观澜赤花岭股份公司董事长在学习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后,连夜组织对自有物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三、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一)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我区组织了多个专项整治行动。但从行动开展情况来看,部分专项整治行动执法力度不足、整改率偏低等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十二大专项整治进展缓慢。十二大专项整治行动中,截至6月30日,其中危险边坡和地质灾害、地面坍塌、建筑施工、老旧房屋、违法建筑质量安全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仍停留在排查整改阶段。
二是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整改率偏低。今年4月起,我区组织开展了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但截至6月底,全区排查发现房中房安全隐患1298处,完成整改381处,完成整改率仅为29.4%。各街道整改率分别为:观澜80%、民治30%、福城17.2%、龙华11.9%、大浪0.9%,观湖街道没有排查出房中房隐患问题。
三是全区5月份以来对涉安涉消违法行为人的打击力度有所下降。从3月4日(第10周)引入涉安、涉消拘留人数排名机制以来,全区加大了对涉安、涉消违法行人的打击力度,截至5月19日,平均每周拘留20人,但是在5月20日(第21周)后,截至6月30日,平均每周拘留9人,拘留人数有所下降。
四是禁摩限电执法力度下降。今年上半年,全区在禁摩限电执法行动中,共查扣非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16910辆,拘留违法当事人253人;与去年同期查扣37398辆,留857人相比,禁摩限电执法力度明显下降。但与此同时,我区涉摩电车辆交通事故高发频发,上半年共发生涉摩电车辆交通事故58起,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27%;造成6人死亡,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8%,造成69人受伤,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数的***%。
措施建议:一是十二大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加快隐患整治进展,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各街道安委办要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牵头组织街道出租屋综管部门(网格中心)、派出所、执法队、安监办(科)、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有关社区工作站扎实开展房中房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此前市消安委办、市安委办联合印发的《深圳市房中房安全综合整治标准(试行)》,切实提升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消除房中房安全隐患。三是公安部门要强化对涉安涉消违法行为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拘留,扩大法律震慑效果。四是交警部门要继续加大禁摩限电执法力度,区交通预联办要强化统筹权威,加强对各街道交通预联办工作开展的统筹督促力度。各街道办要调集各方力量支持、保障禁摩限电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区交通安全环境。
(二)电力安全隐患突出
上半年,全区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事故23起,占火灾事故总量(56起)的41%;全区共发生7起触电亡人事故,造成7人死亡。特别是6月份触电亡人事故呈集中爆发态势,连续发生民治沙元埔6.11、民治圣莫丽斯6.19、观湖松元厦6.21等3起触电亡人事故,各造成1人死亡。
一是老旧建筑和城中村出租屋电气安全问题突出。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大部分老旧建筑和城中村出租屋普遍存在电气线路安全隐患。大部分楼宇先天没有安装地线,或者接地线不合格,楼宇电线安装未经消防审批,没有纳入消防部门监管,普遍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零线和地线混接、强电和弱电未分开等严重安全隐患。
二是电力执法主体缺失。目前,我市电力安全执法主体缺失,责任主体的检测维护责任不落实。全市的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是市经贸信息委,其委托执法单位市护电办没有开展建筑电气线路隐患的相关执法工作。1996年颁布的《电力法》难以满足现实形势需求,电力部门的权责体系没有覆盖到居民用电的末端,对于居民住宅从电表入户到电器之间的最末端,也是最容易发生室内电气事故的环节,缺乏明确具体精细的规范要求,其治理主体包括安全管理责任仍然是空白,居民用电安全责任只能从民法上找到依据;消防部门认为消防法规不适用于城中村违法建筑;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禁止房屋出租必须认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对于严重的电气线路隐患,没有执法主体覆盖,没有法律兜底,失去依法治理的基础。
三是供电中间层责任缺位。全区有城中村出租屋5.4万栋,其中供电部门抄表到栋的约有1.6万栋,另有550个片区只是抄表到村、物业公司,再由村股份公司、物业公司等供电中间层自行管理。一方面供电中间层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供电部门以每度电0.65元至0.68元的价格卖给村股份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后,村股份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再以每度电1.25元的价格卖给业主、租户,利润空间极大;另一方面新建城中村配电房涉及到选址、报建审批等困难,难于推进;导致供电中间层长期存在。供电部门只负责表前电气线路的电力管理,表后线路和设备由业主自行管理,村股份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和出租业主的电力管理专业性不强、加之存在侥幸心理,造成事故频发。《电力法》规定不符合安全供电条件的,供电部门要停止供电,但大量中间层的存在,不利于供电部门在供电前实施安全评估。6月20日,龙华街道骏龙新村一商铺发生燃气爆燃事故,事故导致22栋楼停电,2000多居民生活受影响,调查发现,这22栋楼全部在一条供电线路上,仅由一部315型的变压器供电,按供电部门测算正常情况下,需要四部315型的变压器才能满足要求。变压器常年超负荷运转,故障频发,遇到高温极端天气或用电高峰,就无法供电,这22栋楼的一楼店铺都常年自备发电机,每逢极端天气就自行发电。
四是电气线路安全技术治理水平较低。根据事故调查分析,电气线路隐患在事前难以实现快排快查,加上电气线路隐患检测排查工作专业性较强,事故前期特征不明显,用户难以在事故发生前及时发现隐患问题。问题主要体现在:目前,各街道主要依靠网格员携带价格40元左右的普通漏电检测插头,排查电气隐患问题,往往只能检测一小部分显性问题,误判率较高。2014年,宝安区石岩街道就在辖区三小场所安装了1300套电气线路在线监控系统,预警效果明显,三小场所电气火灾事故直线下降。连续三年,宝安区每年每个街道在城中村、工业园区、重点场所安装电气线路在线监控系统1000套。罗湖计划从今年起到2020年,累计投入将近30亿元资金,完成辖区内近千个老旧电气区域的整治工作。相比宝安区和罗湖区,我区安全生产技术治理起步较晚,水平明显滞后。
五是电力部门安全供电责任难于落实。根据《电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存在严重电气安全隐患或发生电气安全事故的房屋,不符合安全供电条件的,供电部门要中止供电,但从近期几起事故看,6.11民治沙元埔村、6.21观湖松元厦社区触电事故楼宇都是供电部门抄表到栋的,第三方电力检测机构都检测出楼宇在建设阶段就存在先天性的严重电气安全隐患,说明在装电到栋之前没有检测是否符合安全供电条件。6.26龙华腾龙花园意外触电亡人事件发生后,检查发现事发现场存在严重电气安全隐患,要求供电部门中止供电,但供电部门却表示必须收到政府部门的书面通知后才能中止供电,而且隐患整改完毕后,也需收到政府部门书面通知才能恢复供电。
六是触电亡人事故追责难。我们根据新国书记指示精神,成立事故调查组对4.23民治创业花园、6.11民治沙元埔村两起触电亡人事故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对业主(房东)的追责,没有法律依据支撑。
措施建议:一是继续抓好未接地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大力推广宣传电力检测维保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广泛动员各出租屋业主(房东)和物业管理公司聘请第三方电力公司,每年定期对房屋电气线路进行专业检测;动员网格员落实入户排查工作,各街道为网格员、专职安全员配备专业的漏电检测仪,区安委办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争取将每栋楼的大部分电气安全隐患排查出来;对于1.6万栋抄表到栋的城中村出租屋,供电部门要对其电气线路进行复核、回头看,不满足安全供电条件的,要责令业主自行整改,若不整改,要中止供电;强化事故和严重安全隐患的警示,对发生事故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强制清空楼宇,实施电气线路整改,未经第三方电力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不得投入使用。
二是推进供电专业化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新国书记的指示要求,经促部门牵头用一年时间,分期、分批取消供电中间层环节,实现抄表到栋,在这过程中,一定要落实先排查再供电的原则,严格按照《供电法》要求,供电部门要对用户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对不符合安全供电条件的,要责令业主自行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不能供电;整改合格后,方可供电。抄表到栋后,由供电部门对城中村电气线路实施专业管理,对不具备安全供电条件的,供电部门要严格落实《供电法》,履行职责,停止供电,倒逼业主自行整改电气线路隐患。综合运用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审批办法和审批权限,解决城中村配电房建设难的问题。
三是补齐电气隐患技术治理短板,针对电气线路隐患问题,安监和消防部门负责对工业园区、消防部门和各街道负责对老旧建筑的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推广安装电气线路在线监控系统;针对电动车故障引发火灾事故问题,采用市场投入方式,各街道要加快推进电动车户外集中充电点建设,实现城中村、工业园区集中式和分散式充电点全覆盖目标。
四是强化对触电亡人事故楼宇业主(房东)的追责,建议由区政法委和安委办会商,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协调,穷尽法律手段,追究业主(房东)的责任。对因供电中间层电气线路导致漏电和火情的,建议消防监管部门不以没有纳管违法建筑为前提,而是以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为前提,除了强制传唤事故当事人外,物业管理方和业主也要一并带回调查,督促其落实责任,倒逼物业管理方和业主进行电气隐患整改。
(三)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隐患突出
一是老旧屋村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我区部分村落遍布老屋,且普遍存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大部分旧村老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其建设设计、施工工艺和材料等标准相对较低,质量、安全已无法满足现实需要;部分老屋产权复杂,业主疏于管理,不愿出资维修,而承租户多为困难群体无力维修,导致房屋年久失修,在台风、暴雨及汛期等极端天气下容易诱发安全事故;旧村老屋业主为获取经济利益,将老屋廉价出租给出流动人口居住,日常疏于管理,极易造成事故。二是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房屋质量隐患突出。因先天不足,违法建筑的房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建筑的安全问题难于监测。常规排查状态下,难于发现隐患问题。执法人员都是通过肉眼看到墙体开裂、楼体倾斜,才紧急疏散居民,空楼警戒,被动式开展补救工作。三是控停的违法建筑隐患突出。目前,全区有被控停的违法建筑(烂尾楼)近1300栋。因长期没有完工装修,出现建筑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锈蚀、柱体竖向裂缝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长期空置,安全管理压力大。四是各部门都没有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纳入执法监管。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都已用作居住场所或者作为经营、加工场所,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可避免地面临改变功能、二次装修、危房重建等现实需求,但都没有相关疏导政策出台,消防部门也没有进行纳管,特别是很多划入了生态保护线的老旧村落,都已变成危房,但没有政策支持其更新和确权,成了政策覆盖和监管的盲区,容易产生新的隐患问题。
措施建议:一是要出台相关规划国土方面的疏导政策,解决这些建筑因为产业发展、隐患整治、业态改变、维修加固等客观存在的需求,同时针对生态保护线内的危房,建议纳入土地整备。要对老屋村的房屋进行测绘、鉴定和评估,对部分房屋进行修缮和升级改造,对鉴定为危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老屋及时进行拆除;对符合旧改条件的老屋村,加快将其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正视违法建筑居住了大量人口的客观存在,将消防安全、建筑质量、危房认定、电气线路、二次装修纳入政府部门监管范畴,避免因没有监管产生新的隐患问题。
(四)城中村安全隐患突出
一是城中村停车阻碍消防救援。公共停车场布局不足,导致城中村违法乱停车的现象严重,夜间车辆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尤为突出。二是城中村引进物业管理难度大。对于存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城中村实施物业管理,没有制度上的依据,违法建筑所有权拥有人不具备法定业主权利,由于现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不支持,城中村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没有针对城中村现状,出台城中村物业管理指引和政策扶持,导致城中村环卫保洁政府兜底、车辆停放杂乱无序,基础设施无人维护、电力安全违法行为无人制止。三是城中村三小场所三合一回潮现象屡禁不绝。目前,全区城中村三小场所三合一消防安全违法现象较为普遍。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各街道基本上都以社区工作站为整治主体,日常责令整改多、拆床空屋多,导致整治回潮的问题频现。
措施建议:一是加强公共立体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推进将部分国有待建地建成临时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二是加强停车场地管理,尽快推动宜停车落地实施,规范路边停车,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选择部分市政道路划设夜间停车位,疏导车辆有序停放。三是加强规划与监管,对新建公共场所、大型综合体等建筑物必须按标准配建停车位,并向市民开放;新建花园小区必须配足停车位。四是正视城中村客观存在的现实,出台支持城中村实施物业管理的鼓励性政策指引,有法有据地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五是完善对三小场所三合一消防违法行为的简易处罚程序,明确执法主体,改变以往只责令整改不依法处罚的情况,加大惩处力度,依法治乱。
(五)消防应急救援基础能力不足
一是部分片区消防水压不足。龙华区部分片区由于地势较周边区域偏高,位于管网末梢,导致消防水压不足,无法满足消防给水压力要求。比如大浪片区地势较高,由龙华茜坑水厂高压供水,但由于属单路供水,一旦发生水厂检修、供水主管爆管或迁改等大规模临时性停水,将面临消防水压、水量不足的风险。在大浪街道白云山新村百富利工业园区5.21火灾事故现场,着火厂房周边消火栓水压不足,造成火场供水不畅,一度影响了灭火救援进度。
二是义务消防队扑早灭小能力不足。从公安消防大队对近几个月以来火灾事故的回头看情况来看,工业园区、社区义务消防队能力不足,事故发生后,往往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没有带齐救援装备,不熟悉周边消火栓布局,不能有效开展初期救援处置,反映平时训练不到位,队伍组件存在短板。
三是群众的消防安全观念薄弱、逃生演练缺失。从事故调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民宅小火情都是由于群众一些司空见惯的危险行为引发的,反映出群众消防安全观念淡薄。火灾发生后,由于日常没有开展针对性的逃生演练,受困群众往往因为不懂得逃生技巧,无法快速、安全撤离现场。
四是高层楼宇火灾施救难度大。随着经济发展,我区的高层、超高层楼宇将越来越多,还存在大面积的城中村高层私宅,体量大、密度大、防火间距不足、普遍未设置消防楼梯、未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导致施救难度大。目前,全市只有1辆100米的消防云梯车,龙华区最高的消防云梯车是39米,共有2辆,火灾专业救援装备不足。另外,现在火灾救援演练多以正规住宅小区为背景开展,城中村高层私宅火灾救援演练较少,缺乏建筑针对性。
措施建议:一是加快解决消防水压不足的问题,建设消防供水加压泵站,完善市政供水管网,6月8日,刘大岭副区长主持召开治水提质工程项目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对消防水压不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环水局和深水龙华水务有限公司尽快制定解决方案。根据环水局反映,预计2018年底可完成消防供水加压泵站建设工作,建议此类工程要纳入应急工程范畴,特事特办,加快推进;完善消防应急保障机制,对因工程建设、管网检修、管道爆管等临时性停水造成的水压水量不足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方案,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全面提高突发情形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二是强化社区义务消防队的训练,提升扑早灭小能力,加大公安消防分队的布局,提升专业化应急救援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逃生演练,提升群众逃生技能,普及生命第一的救援理念。建立警示教育制度,要坚持顶格惩处与教育放大相结合,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火情肇事者后,及时在事故现场召开同片区业主房东租客警示教育大会,倒逼业主房东主体责任落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完善专业救援装配,根据建筑物特点、救援场地特点,增配100米和39米的消防云梯车,增配高喷车等适用于高层楼宇火灾救援的消防救援装备。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城中村高层私宅火灾救援演练,结合龙华区城中村握手楼多、私宅层数高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高层楼宇火灾救援机制。
四是提高建筑材料的防火等级,在新建和二次装修报建时,审批报建部门要强制规定严格要求建筑物必须使用耐火和阻燃的建筑装饰材料,在验收时要从严把关。
五是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反映,高层楼宇火灾发生时,外部施救效果有限的情况下,必须依靠建筑物内部配备的消防设施自行运作进行灭火。要加强对城中村和楼宇物业公司在消防配备上的执法检查。
(六)物业管理体制短板突出
目前,现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对物业公司制约性不强。全市存在的房中房、车库改变功能住人、住宅存放危化品、小区违法加改扩建、工业区引入高危企业、城中村停车堵塞消防通道、消防配备不到位、楼宇电气线路老化等诸多安全隐患问题,物业管理公司是第一道防线,是最直接有效的隐患发现者和督促整改方。按照现行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对于不落实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处罚性条款,没有体现责权利对等。福田园岭5.22火灾事故就暴露出对于老旧住宅区电气线路老化问题,但没有人牵头进行整治、维护检修的短板。
措施建议:对安全违法行为放任不管、知而不报的物业管理公司,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要尽快修订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巡查、设施电气维护、秩序管理责任,特别是要与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物业收费价格挂钩,出台降低评级等惩罚性的措施。
(七)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一是非机动车道缺失和普及共享单车矛盾突出。目前龙华区共有4家共享单车企业,现已投放共享单车7.9万台,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越来越多市民选择自行车出行。全市道路普遍存在没有专门规划自行车道的问题,大部分自行车道划设在人行道上,自行车需要频繁的上下人行道,且经常被行人阻碍,骑行体验较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的情况较为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二是禁摩限电存在源头监管短板。当前,全市摩电存量还很大,涉摩涉电的交通事故也比较多,公安、交警、各办事处等职能部门虽然长期联合开展路面整治行动,查扣了大量的摩电,但源头管理控制不住,效果还不够理想。摩电的生产、销售等源头性渠道控制不住,形成不断查扣,不断生产,不断销售的恶性循环态势,导致全区摩电屡禁不止。三是有轨电车运营带来的新问题要重点研究。我区有轨电车试运营以来,已发生两起涉有轨电车交通事故,均与小汽车相碰撞,造成涉事故车辆损坏,尚未造成人员伤亡。有轨电车运营带来的安全管理新问题,需引起各部门重视。四是轨道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主体缺失。目前,我区涉及的轨道交通主要有地铁4号线、6号线以及有轨电车。据区前期办(轨道办)反映,轨道交通4号线北延段、6号线项目为社会投资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是市住建局下属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责任主体单位为市轨道办,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的运营安全监管协议的责任主体单位是市轨道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是市交委。该办认为其不属于轨道交通建设及营运行业主管单位,没有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措施建议:一是优化交通结构,加大绿道的布局,并增加无障碍通行设施,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乱象,预防发生交通事故。二是建立源头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摩电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门店的违法违规整治,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模式。三是要加大有轨电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相关路口增设交通指示标识,增设醒目、清晰、有效的声光提示信号,并布设有轨电车沿线高清视频,接入交警大队指挥室,督促有轨电车运营公司完善应急预案,全力遏制涉有轨电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四是区前期办(轨道办)作为区级轨道建设责任单位,负责全区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日常事务协调管理,应积极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加强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每月定期召开全区轨道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协调解决我区轨道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防范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八)危险边坡安全隐患突出
我区原为丘陵地形,经过三十多年的推山填沟开发建设,形成了众多的危险边坡,存在坍塌、滑坡等安全风险。部分居民区、厂房都在山体开挖形成的空地上建设而成,过于靠近开发形成的边坡,近年雨水偏多,山体地表被破坏,无法有效排水,极易发生滑坡,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危险边坡体量大。据各街道统计,全区共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边坡565处,其中下方存在建筑物的边坡373处,下方存在学校、幼儿园的边坡20处。据规土龙华局反馈,全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边坡有210处,危险性中的有29处,暂无危险性大的边坡。据环水局反馈,2016年以来设立的危险边坡治理项目有38个,目前完成治理的有4个,正在施工的有2个,准备施工进场的有6个,与其他项目一并实施的有1个,其余25个处于前期阶段。
二是治理责任主体认定难。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引发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原开发主体有村集体,有个人,也有企业,经过多次机构变更,发展转型,治理责任主体认定非常困难,部分现有的老旧边坡,因年代久远,维护管理缺失,原来的治理措施简单、质量低下,经过多年变形位移,重新成为危险边坡。
三是治理工程程序复杂。边坡治理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发改、住建、规土等部门,审批程序繁杂、耗时长,加之危险边坡多位于建成区,受场地条件限制,无施工作业面对其进行整治,其涉险范围内多存在电力管线、燃气管道、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等设施建筑,牵扯管理部门较多,处置程序不一,影响整治进度。龙华人民医院三联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背后挡墙于2014年立项,由于涉及学校、派出所等部门,多番协调,项目于2016年8月进行了技术交底,后因涉及产权问题,2016年10月份才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发现设计存在不足导致工程发生变更,审计部门要求变更要审批才能施工,目前该工程尚未完工。
四是应急工程认定难。边坡治理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理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通过应急工程的程序加快治理。但根据我区《关于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应急工程认定等工作指导意见》,只有三种情况才能认定为应急工程,要么是经区政府常务会、区领导小组会议、区领导专题会议或区领导批示为应急工程或必须立即实施的项目;要么是地质灾害中度以上隐患点;要么牵头单位先组织安全评估,再开单位集体会议研究计划施工工期,若计划施工工期明显短于依据相关施工标准、规范确定的工期时才可认定为应急工程。导致一般危险边坡治理项目无法通过应急工程认定,难于及时消除隐患。
五是工程管理规定与现实脱节。大部分边坡治理工程报价都在100万到200万之间,按照规定,项目需要在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的相应组别中抽取中标单位,如无人投标,系统将自动选择中标单位。目前预选库只有13家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和6家监理企业,被选中的施工企业必须安排一名项目经理、监理企业安排一名项目总监锁定在此项目中,一个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只能同时负责三个项目。危险边坡治理项目耗时长、报价低,导致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在计算人力成本后,不愿意投标,被系统选择强制中标后,也迟迟不愿意开工,严重制约了治理进度。
措施建议:一是对全区所有边坡重新进行检测定级,分类管理,分级整治,明确治理责任主体。二是对于靠近居民、厂房、公共场所的大型边坡,要加强巡查、严密监控,发现事故警情,要及时处置。三是建议对应急工程认定程序要进行优化梳理,增强可操作性。四是危险边坡治理工作须特事特办,在工程认定、工程审批、财务保障等方面要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危险边坡整治进度。
(九)地面坍塌安全隐患突出
地面坍塌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广泛性等特点,一旦发生处置难度大,且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16年至今,全区共发生39处地面坍塌。据交通运输局反映,地面坍塌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地下管道老化破损导致水土流失,造成道路基础掏空,进而引起地面坍塌。二是管线施工后,道路未进行恢复或恢复质量不理想,影响了路面结构的稳定性。三是道路上载重车辆超载严重,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现象比较突出。目前,我区地面坍塌安全隐患往往由城管绿化清扫保洁、网格中心、交通路面巡查和物业管理等人员巡查发现,且均依赖于地面坍塌事后巡查发现,缺乏运用地面坍塌事前检测技术,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措施建议:一是要开展暗渠化河道地面坍塌隐患检测评估,我区河流暗涵较多,要对各支流暗涵进行全面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二是要强化排水管网地面坍塌隐患检测,对全区344公里排水管网开展内窥检测,并完成功能性缺陷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要将地面坍塌群防群治机制与有奖举报机制有机结合,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地面坍塌隐患的发现率。四是要加快引进地面坍塌隐患事前监测技术,利用物联网技术、光纤传感技术,在城市地下管线设计中增加在线监测系统内容。
四、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预判
第三季度受高温、汛期、台风等季节性天气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加上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进入繁忙期,历来是各类事故高发期,事故防控压力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历史数据显示从7月份开始各类事故较为高发。从国内形势看,2016年第三季度共发生重特大事故8起,起数为全年(32起)的1/4。从省内形势看,去年第三季度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8起,而今年已发生广河高速惠州7.6重大事故,造成19人死亡。从全市形势看,去年第三季度发生了8.29较大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74起)和死亡人数(67人)均为全年各季度首位,分别占全年事故总量的35.41%和35.08%;8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45人)达到全年峰值。从我区情况看,去年从7月份开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4人)开始反弹,今年7月份截至19日生产安全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第三季度压降事故对全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意义重大。
(二)第三季度诱发事故的因素进一步增加。从季节天气因素分析,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将于7月份进入台风影响高峰期,并伴有暴雨、雷电、高温和强对流等灾害天气,诱发坍塌、中暑、淹溺等次生灾害事故的风险较高;同时,高温多雨天气带来空气湿度增大,电气设备绝缘等级降低,加之作业人员出汗导致身体表面绝缘电阻降低,易发生触电事故。从生产作业规律分析,进入下半年,生产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进入繁忙期,用电量剧增,发生道路交通、消防、工矿商贸等领域事故的风险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普遍进入施工旺季,加上新的轨道线路将陆续开工建设,防范建筑施工事故难度加大;进入暑期及旅游旺季,游客大幅上升,交通运输更趋繁忙,涉水活动持续活跃,游乐设施运行频密,发生道路运输及旅游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1.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汛期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汛期安全风险管控、落实汛期各项应急准备,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大建筑工程源头管理力度,突出现场管理,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时消除隐患。高温、大雨、大风天气一律停止室外作业,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
2.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7月18日民治街道两处河道坍塌事故的教训,自觉建立起本辖区、本行业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险情时能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一旦接到区总值班室发布滑坡、坍塌等信息,就要预见会导致路灯漏电、交通堵塞、路面坍塌、建筑物垮塌、大面积停电等情况发生,不等通知,立即赶赴现场,依照职责同步开展处置将人员伤亡和损失影响降到最低。
3.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广河高速惠州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两客一危、校车、货车、泥头车等重点车辆源头监管,严肃查处带病上路、中途违规上下客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进一步强化路面执勤执法,要针对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提高现场查处率,形成执法震慑力;进一步强化事故倒查追责,从李春生副省长在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议上的讲话获知,全省公安机关已经以重大事故责任罪、交通肇事罪共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三类罪名立案侦查5宗,逮捕20人,对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建议我区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两法衔接,加大对肇事车辆所属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追究力度,确保有责必追、有责必惩。
4.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物流仓储及工业园区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5.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暑期安全工作,引导学校、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增强学生暑期安全意识,坚决杜绝电气、燃气、火灾、淹溺等安全事故发生。要做好大型旅游景点的公共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目前都在景点活动开始后,已经造成交通拥堵、人员聚集、造成不良影响后,各相关单位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转变观念,从事后被动处置转为事前主动介入,平时要主动关注辖区旅游景点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景点的活动信息,及时预防群体性事故发生。
6.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推进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建立完善风险点、危险源台账信息,明确每一处风险点、危险源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状态,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7.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户外电动车集中充电点、电气线路在线监控系统等建设安装工作,推广湿法除尘等先进加工工艺,强化科学技术对安全事故的预防作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