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6月24日,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五组对区国资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14日,深圳市区委交叉巡察第五组向区国资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迅速动员部署。8月14日下午,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区国资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并研究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意见逐条分析,明确整改方向。8月26日,再次召开局党组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印发后,立即召开全局整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国资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印发实施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项问题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中心)。局党组书记带头领办,分管领导具体督促指导,责任科室(中心)各司其职,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定期督办推进。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责任科室(中心)汇报,严格落实台账管理,研究解决实际困难,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归档一项,对进展缓慢的科室(中心)单独督导、及时提醒。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与班子成员及科室(中心)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帮助理清思路,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不折不扣抓整改。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注重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步步深入、善作善成,注重从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和改革创新入手,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的发生。11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目标、压实责任。11月10日,局党组再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要求责任科室(中心)要坚决把巡察反馈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狠抓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精神促进问题解决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议事决策、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把传达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作为局党组会会议第一议题,2020年通过党组会会议形式组织学习23次;同时,通过组织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深入推动党建与业务相结合,充分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际业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规则》规定,控制会议范围,对审议、表决方式予以明确,党组成员依次表态发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三是提前整理拟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议题,分送局领导班子成员,确保做到充分酝酿,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科学性,对未做好充分准备的议题,一律不提交会议研究讨论;四是制定实施《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并依托龙岗政府在线、内部信息系统做到对各类舆情的提前研判、快速发现、科学应对和正面引导;五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设立舆情收集研判兼职岗,建立舆情台账,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做好意识形态舆情信息处理;六是强化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物业合同预警信息、产权交易信息等功能,开展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数据监测通报,督促录入数据17.45万条;七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创建业务工作群等方式加大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应用的宣传力度,提高系统的使用率、普及率和点击率。
2.针对“对国有企业监管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强化对国企领导班子管理。协调区委组织部,发挥好在企业党委和企业干部选配中区国资局的监督支持作用。一是加强经营考核,推进落实2020年薪酬绩效管理办法,通过考核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及引导;二是充分发挥区国资局作为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议事协调作用,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对企业用人计划、招商、项目投资、经营预算等经营管理事项议题严格把关;三是强化区国资局党组监管作用,国企用人计划、拟聘人选事项均提请局党组会会议审议。
(2)加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监督。一是印发《2020年度龙岗区属长期休眠企业和亏损企业的出清重组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督促企业加大力度完成长期休眠和亏损企业出清重组任务,已完成15家企业出清阶段性任务;二是将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度国企考核内容。
(3)推进国有企业经济发展。一是严格执行国企资金存放管理制度,区属国企资金综合评审存放实行前置评价入围管理,已完成国企资金综合评审存放工作;二是加强国企重大投资内部收益率审核把关,加强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专家评审、“三重一大”决策等程序审查及投资战略方向把控,通过严格程序审查,确保投资决策审慎科学、充分预计投资风险;三是加大企业绩效考核力度,加强国企经营预算目标管控,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董事长绩效薪酬直接挂钩,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启动区属国企产业空间三年建设专项行动,为全区重点产业项目落地提供坚强的空间保障。
(4)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一是建立健全委派人员管理制度体系,整合外部监管力量;二是建立企业外派人员工资薪酬由区国资局发放制度,保持其监督独立性;三是研究制定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外董外监管理办法及具体工作指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四是制定委派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通过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5)加快推动智慧国资信息系统建设进度。2020年9月,完成智慧国资一期系统公开招标。10月,签订项目采购合同、实施工作说明书等。11月,完成系统服务器部署工作。12月底推动智慧国资信息系统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
(6)提高调研课题成果利用率。一是组织学习《龙岗区国资国企改革深调研报告》和《龙岗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成果;二是强化成果运用,启动区属国企校招工作,招聘录用一批应届毕业生,选取区投控集团部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扩大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
3.针对“对集体资产监管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加强主动作为。一是开展梳理、摸底等前期工作,厘清文件清理的范围、目标、方式等,聘请专业法律机构协助进行清理(修订、废除、更新等),制定有关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的清理方案,根据方案及区司法局工作部署逐步实施文件清理;二是监督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执行公司章程,对社区股份公司执行公司章程作出指导和督促,要求社区股份公司对违反章程的行为进行修正,确保行为和章程一致;三是参照市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制定的公司章程范本,起草《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章程(范本)》初稿。待公司章程范本印发后,全力指导、督促股份合作公司按照范本修订公司章程。
(2)加强集体股份合作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一是指导南岭股份合作公司南岭基金和南联等股份合作公司创投基金的项目投资和运作等,盘活存量资金;二是积极引导社区集体资金参与政府重大项目融资、参股等,提高集体经济收益率;三是搭建交流学习平台,通过对优秀投资公司或优质投资项目案例分析、参观学习等手段帮助提升社区经营班子专业水平、开阔投资视野;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帮扶重点地区。在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引资等方面优先考虑发展缓慢地区,予以政策及资金倾斜,促进街道及社区引进高端企业,盘活旧屋村、旧工业区等存量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指导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开展信息化建设。一是组织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银企互联座谈会、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数据清理会,收集“四个平台”存在问题和优化意见114条,纳入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升级方案、财务管理平台升级方案;二是加大社区一线调研力度,走访龙城街道爱联、回龙埔等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指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切实应用综合监管服务系统;三是积极推动“三资”监管建章立制,制定《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程》、《关于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和银企互联指导意见》。
(4)强化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信息公开监管。一是制定信息公开相关指引及培训方案,统一报送口径,防止在数据收集和汇总过程中因口径不一、方法不同引起数据错漏等问题;二是积极引导、激励股份合作公司对相关信息应录尽录,督促街道集资部门加强对辖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信息录入和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的监管力度;三是加强对数据的核实,自下发统计产业用房违规租赁情况的通知以来,多次与各街道沟通统计数据口径,通过系统比对、现场抽查等手段,对街道上报数据进行核实;四是不定期组织信息录入、信息公开等专项工作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通报;五是总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信息公开案件,组织股份合作公司吸取教训,防止信息公开不及时类似情况发生。
(5)提升对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人员培训效果。一是注重培训实效性。采取现场教学、以案说法等互动性强、效果佳的培训方式开展培训;二是加强培训考核力度。对于重要培训,组织专门的培训效果测试,开展岗位胜任力测评考试;三是培训考核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对培训测评多次不达标的,将建议不列入换届候选人名单。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方面
4.针对“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等形式广开言路、广纳民意;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自查自纠,对照岗位职责找不足,结合自身切实把问题找全面、找准确、找深入,积极营造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氛围,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置,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定期通报制度和销号制度,对照整改台账,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四是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格式,详实记录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五是邀请纪委派驻组参与民主生活会,并予以点评。
5.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扎实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制定《党务工作清单》和《党务工作指引》,组织召开“三会一课”学习30次、开展“龙岗智慧城区展示体验”、“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等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深化推进“两学一做”教育;二是采取会议传达、制发文件、党务公开栏等方式推动党务信息公开,设立《好好学习》栏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采用传统学习手段与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不断丰富党员教育方式,通过与基层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服务企业、扶贫到户等实践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
6.针对“党员管理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把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激发党员的初心、使命,强化党建示范引领,在疫情防控、重大项目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根据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思想汇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支委会严格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酝酿、讨论,严格规范局党支部党员大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票决程序。
7.针对“队伍管理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职人员出国(境)审批及证照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证照管理,分类别分层级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列表管理,专人专柜专册登记保管证件;二是修订完善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及程序,严格落实请休假审批及工作任务交接要求,全面排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将考勤记录纳入年度评优制度范畴。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方面
8.针对“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梳理近期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列出调研清单,由局领导挂帅组织研讨;对于棘手、复杂的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由局领导亲自部署、跟进;二是在办公用房整改中,设立调解场所,增加群众来访洽谈室等功能室设置;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与区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公安、街道办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对于国资国企集企涉及的黑恶问题,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9.针对“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对帮扶措施的落实力度,认真开展调研,局领导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均参与到走访调研中,摸清对口帮扶村的村情、户情,了解贫困户的发展意愿和真实需求,对症下药;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主动对接义诊专家,积极开展帮扶地区义诊活动;三是积极发动工会会员及企业人员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方式参与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为脱贫攻坚贡献力量;四是重新整理谈心谈话记录,厘清时序,完善谈话人员签字记录,规范谈心谈话流程,安排专人对谈话进行现场记录,提高工作效率,谈话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整理记录并做好签名归档工作;五是严格区分党组会、支委会的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加强会议记录人员业务培训。
10.针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本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办公室用房面积超标情况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督办,6间存在超面积使用的科级干部办公室已严格按相关规定全部整改完毕;二是根据部门职能需要,增加群众来访洽谈室等功能室设置,并完善保密室设置。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违法违纪的情况掌握。加强国企外派人员管理、股份合作公司“三会”成员管理,加强与街道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建立案情通报共同处理机制,定期交流信息,及时掌握国企集企违法违纪情况;二是设置舆情兼职人员,及时搜集舆情,要求国企集企及时向区国资局反馈相关舆情案情;三是依托街道党风廉政监督系统,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思维,加强对各社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实时监督和智能化考核,倒逼股份合作公司全面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及时落实;四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拓展延伸,进一步发挥社区纪委的作用,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纳入监察范围,重点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的监督;五是制定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培训方案,编制以案说法手册,联合区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组织区属国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子分公司经理开展专题培训,通过现场听案、以案说法等方法提高震慑效果。
1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实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对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予以明确,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对历史会议材料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排查会议安排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议事权限和工作程序;三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构建实施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四是制定并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规范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流程和记录方式;五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支部党员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深化党员干部对谈心谈话的认识;同时,细化廉政谈话内容和形式,做到定期谈、常态化、全覆盖。
(五)关于“内部管理不够严格”方面
13.针对“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审签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要求签订合同,建立合同管理台账;二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采购业务、税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能力,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三是规范“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个税账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报税,按季度准时申报,并安排人员督查提醒,杜绝遗漏申报事项发生。
14.针对“存在职能弱化的问题。个别科职责配置和实际工作有一定脱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完善规划发展科职责。一是完善规划发展科科室职责,强化对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发展规划的职能;二是完善相关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起草修订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办法,做好有关评估报告备案工作;三是做好街属企业产权调整和资产重组,起草街属企业改革重组方案,促动企业聚焦主业谋发展;四是做好区投控集团资产重改等,抓好“瘦身”计划。
(2)完善三资监管中心职责。一是完善局内人员岗位职责,定岗定责,保证“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业务不受人员借调影响;二是鉴于本单位目前编制数量受限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向区委编办反映实际困难,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一定员额补齐“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人员力量。
15.针对“区经济与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做好资料补齐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申报企业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积极落实相关资料缺失及领导意见补齐工作,确保申报资料完备,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增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复核岗,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检查,把好资金关、材料关,确保依规依制支付资金;三是组织各街道集体资产部门主任或负责人开展了扶持政策、流程、申报材料等相关事项学习会,加强对街道集体资产部门项目审核人员责任意识培训,从源头上杜绝资金审批把关不严现象;四是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实施细则》关于“申请单位提供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的要求,修改《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区属国企和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区国资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深化区属国企和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成绩。
(一)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此次巡察和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完善党内监督与法人治理监督有机融合体制机制,厘清直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会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科学决策、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优化布局,精准发力提质增效。紧紧围绕“六稳”“六保”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保障民生、打造产业空间、促进产融结合、改善营商环境、增加企业效益等方面发挥好支撑托底作用。加快推进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强国企经营效益预算管理,盘活企业存量资金,推动企业内部薪酬制度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企业做优做大做强。
(三)创新机制,强化风险防控监督。按照《***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等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改革文件要求,组织建设以财务、人事与薪酬管理为核心的智慧国资系统;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四个平台”建设,大力推动信息公开,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推动企业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办事,进一步强化内部风险防控监督。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效结合起来,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自查自纠,对正在抓紧推进或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加强督促、及时跟进,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国资集资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28895902;邮政信箱:深圳市龙岗区建设路财政大厦六楼607室、邮政编码518172;电子邮箱lgqgzj@lg.gov.cn。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