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惠路沿线景观整治龙岗段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深惠路沿线景观整治龙岗段工程由深龙发改〔2009〕1374号文下达投资计划,计划总投资5521万元,建设单位为龙岗街道办。该项目建安工程和造价咨询单位通过在区建设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分别为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科宇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分别为3 489.07万元和15万元;深惠路沿线景观整治工程所使用的外墙涂料统一由区城改办在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确定供货方为深圳市嘉达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0年5月15日开工,2011年4月28日竣工。工程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科宇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价为42 927 577.22元,审计审定造价为42 205 606.58元,核减造价为721 970.***元,核减率为1.68%(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止,龙岗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本项目资金3 40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721 970.***元。主要核减原因为银海枣树木单价偏高核减234 916元;立面工程清单工程量多计核减 374 022.42元;相关计价取费调整核减113 032.22元。
(二)建安工程结算价超中标合同价17.22%。该工程中标合同价为34 890 700元,建安费审定价为40 897 601.75元,超中标合同价17.22%。主要原因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较多,增加了外立面刷新的面积,绿化工程也增加了苗木品种及数量。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该项目2011年4月28日竣工验收完毕,2011年12月13日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
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四)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违反了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二条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721 970.***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721 970.***元应予以调减,工程造价应以审定造价42 205 606.58元进行结算。
(二)对结算价超中标合同价17.22%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工程前期管理,提高合同的准确性,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四)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