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便携式体外除颤仪(AED)院内采购公告(项目编号YNCG2018008)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以下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本公告同时公布在我院网页及院内公示栏。
1、投标人资格要求: (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设备或材料的经营资格;
6) 投标人为非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必须提供该设备代理的授权书;
7)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允许生产和使用的证明文件;
8)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2、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主要技术要求 |
便携式体外除颤仪(AED) | 1套 | 3.8万元 | 1.便携式手动除颤、AED功能;2.采用双相波技术除颤;3.彩色液晶显示屏;4.一键进入菜单,操作简便;5.免维护可充电铝电池,可支持≧300次200J放电;6.可存储≧100份病人信息;7.具备自检功能;8.标准配置(含自动除颤训练模拟机1套);9.质保期≥1年。 |
3、洽谈时间、地点:2018年12月18日上午9:30,地点综合行政楼5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制作标书4份,洽谈时提交。)项目因临床急需,公告期间如不足三家供应商转为单一谈判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4、本公告有效期自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5、联系事项:
咨询、质疑受理机构名称:设备科
咨询、受理机构电话: 张工0755-28453006
采购监管机构名称:医院纪委办公室
受理机构电话:0755-28450631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