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岸镇食药监所加强家禽交易市场监督管理
井岸镇食药监所加强家禽交易市场监督管理
为加强辖区市场家禽经营管理,尽快贯彻落实2015年1月15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近日,斗门区井岸镇食药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镇6个农贸市场的家禽交易市场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家禽经营户认真落实家禽经营管理要求。
此次检查由井岸食药监所所长姜明媚率全所执法人员前往中心市场、田洋市场、南潮市场等6个农贸市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开展《办法》现场宣传工作。执法人员将《办法》宣传资料发放给市场开办方及活禽经营户,同时结合《活禽市场建设指南》(DB44/T 1463-2014)、《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DBS 44/004-2014)等标准对市场开办方和家禽经营户进行详细讲解,要求市场开办方应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经营者档案,设置活禽安全信息公示栏,指派专人每天对活禽经营情况进行巡查,查验活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零存栏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活禽经营户经营的活禽须取得检疫合格,并在经营地点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需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等。市场开办方及活禽经营户都纷纷表示将认证落实《办法》相关规定。
接下来,井岸所将进一步加强《办法》的宣传及监管工作,使《办法》能得到有效贯彻,同时加强禽流感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家禽经营安全。
井岸食药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