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卫健函〔2019〕96号B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宝安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193179号提案的答复
签发人:杨北兵
郭畅元(等25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精神卫生管理,建设区公共卫生医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一)宝安区已设置了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承担了全区精神卫生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全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管理,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估。
(二)辖区现有7家公立医院都设有精神心理科门诊,部分有条件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也有设置心理咨询室。2019年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的通知》(深卫健公卫〔2019〕27号),文件要求一类社康配置心理咨询室,届时可满足宝安区精神卫生的初步防治,也可为有需要的病人提供转诊服务。
(三)2017年开始我区向各综合医院分别拨付经费用于精神科门诊建设,2018年5月,我区印发了《关于强化宝安区卫计系统精神卫生工作的通知》(深宝卫计〔2018〕203号),强调了加快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建设步伐。目前我区各家综合医院均设置了精神科门诊,有精神科医生13名,通过精神科转岗培训的医生48名,街道防保所精神卫生工作人员14名,全区社康精防医生234名,精神卫生社工177名,基本可以满足我区精神卫生防控工作的需要。
二、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宝安区已有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血站、慢性病防治院各1间,除新安街道外原每个街道(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均设有1间卫生监督(预防保健)所。
(二)辖区各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也承担着公共卫生基本服务。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恶性***、伤害、口腔疾病等)和慢性传染性疾病(结核病、性病、麻风病等)的预防控制、诊疗与疾病管理等工作。
三、关于医院建设规划
(一)建议所提事项主要涉及我区医疗体系改革及慢性病防治院职能调整,需要经过区委区政府研究决策。
(二)2016年,宝安区重新将辖区划分成10个街道,除原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6个街道外,还新设立了航城、福海、新桥、燕罗4个街道,目前,新设的街道没有公立医院,因此,我局为确保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分布,结合了辖区医疗卫生用地情况,编制了《宝安区医院建设规划(2017—2025年)》,该规划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已于2018年7月27日正式印发,目前各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如若需要改变《规划》中的项目,需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方可变更,同时,项目变更会导致各项目的前期工作作废,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三)若按照建议将原规划的代谢病医院、皮肤病医院及宝安区慢性病管理中心进行资源整合,规划建设750床的宝安区公共卫生医院,一是会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分布不均;二是难有合适选址,容易引起周边居民强烈反对,导致社会维稳压力大。
(四)代谢病医院、皮肤病医院、风湿免疫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等4家专科医院已有初步选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正按引进社会资本建设模式开展工作。
综上所述,建设宝安区公共卫生医院,仍需进一步研究。
四、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我局将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全区开展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监测评估,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风险评估、慢性病筛查、有序分诊、规范诊疗、随访干预为一体的“医防融合、全专结合、全程有序”的健康管理服务;结合新改扩建医院项目,在宝安人民医院(集团)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建设中规划30—50张精神科病床,加快各医院精神病科医疗团队建设;加快整合卫生、妇联和教育等系统心理卫生资源,以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为重点,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活动,提升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张磊,李周毅
电 话:29***9491,23224127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