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金府办〔2010〕30号
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
区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以及区纪委二届五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现就2010年全区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金湾新一轮大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省委、市委贯彻意见的要求,加强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农业、财政、水利、监察、纠风、审计等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套取及贪污等行为,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二)深入推进清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继续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科技工贸和信息化、物价、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清理面向群众的乱收费、高收费、乱罚款。物价、财政等部门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承受的能力,以供水、供气、有线电视、公安办证、通信、邮政和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认真清理不切实际高收费、违反政策乱收费、利用垄断搞摊派的行为。要完善公共服务行业收费提价、降价机制,严格执行听证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三)深入推进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工商、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采取由点及面、自上而下的办法逐步推开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强化中介组织的自律行为,建立自律性监督管理机制。要大力开展专项整顿,对准入要件不完备或达不到准入标准的中介组织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予以撤销;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组织依法取缔。对中介市场存在的官商勾结、恶意竞争、乱收费、违反诚信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强中介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执业、检举失信的社会氛围。继续推进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
(四)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巩固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区”成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严禁违规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禁违规补课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参加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培训授课活动。加强教育公共资金监管,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五)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卫生、物价等部门要完善监管办法,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稳妥推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强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诚信建设。
(六)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卫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国家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的有关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定期公布结果,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七)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问题。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要以规范交通处罚行为为重点,落实源头监管措施,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以及运输企业卸货返装等问题。
(八)继续深化治理公共资金监管中的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九)继续巩固清理规范面向基层检查考核活动成果。监察、纠风等部门要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布内容开展检查考核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坚决纠正违规开展面向镇检查考核的行为,借机摊派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此外,继续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剪彩活动。各镇、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十)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在科技工贸和信息化系统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同时,在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认真查找并解决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十一)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区直机关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执行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决策部署,将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执行上比精神,在执行上见高低,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纠风部门要会同有关新闻媒体,组织精干力量,配备相关设备,在全区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中,全面运用“暗访”手段,深入查找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提高监督实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查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着力建立健全纠风“暗访”工作长效机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坚持专项治理抓典型案件,提高纠风办案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深化源头防治。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的各项纠风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纠风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法制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镇、各部门要加强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确保各项任务有专人抓、专人管。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培训交流,不断提高基层纠风干部的综合素质。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任务部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狠抓落实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