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设珠海金湾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通告十问十答
【交通|珠海政策十问十答】
一、2018年9月30日发布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设珠海金湾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通告》,什么是机场净空和净空保护区域?
答:机场净空是指为了保证飞机起飞、着陆和复飞的安全,在机场及其周围区域划定的限制物体高度的空间区域。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证航空器在机场飞行运行安全,维护飞行秩序及保障航班正常,根据民航有关规章和标准所划设一定空间的范围。
二、什么是机场净空保护?
答:从狭义角度,主要是对机场周边影响飞行安全的障碍物进行高度控制。广义角度,就是要创造一个适航、安全的“干净的近空空域”,在这一空域中,不仅没有超高的固定障碍物,也没有诸如电磁环境干扰、漂浮物、烟雾、粉尘、灯光、鸟类、施工机械、车辆等影响飞行安全的事物。
三、什么是机场障碍物限制面?
答:为保障航空器起降安全和机场安全运行,防止由于机场周围障碍物增多而使机场无法使用,规定了几种障碍物限制面,用以限制机场及其周围地区障碍物的高度。
四、哪些物体可视为机场净空障碍物?
答:可视为机场净空障碍物有以下几种类型:
(1)穿透机场障碍物限制面的物体视为障碍物;
(2)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外高出地面30米且高出机场标高150米的物体视为障碍物;
(3)经航行研究认定对飞行安全运行构成影响的物体视为障碍物。
五、珠海市哪些建筑物、构筑物需要申报办理净空审核手续?
答:需要申报办理净空审核手续的建筑物、构筑物有:
(1)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建设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2)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外高出地面30米且高出机场标高150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如何办理建、构筑物净空高度审核手续?
答:建设单位在取得机场所在地的政府规划部门的审批之前,应向民航广东监管局申报相关的资料,取得净空审核意见,经民航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按审核的高度开展施工。
七、建、构筑物净空高度审核手续申报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答:建、构筑物净空高度审核手续申报所需资料包括:
(1)征求净空审核意见的函或征询意见单/表(规划部门提供);
(2)珠海机场净空保护区拟建项目情况表(由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填表提供,并加盖测绘部门和建设单位印章);
(3)建设项目与机场基准点相对位置关系图(比例尺为1:10万,由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绘制,并加盖测绘部门和建设单位印章);
(4)航行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有民航飞行程序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一式三份,首次只需要提交前三项资料。对于第四项资料,审核单位如认为有必要提供,将出具《民用航空补正材料通知书》,建设单位据此委托编制后再予提供。
八、珠海市政府是否对珠海金湾机场划设了净空保护区并进行保护?
答:是,珠海市政府已于2018年9月30日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设珠海金湾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通告》(珠府函〔2018〕412号),划设了珠海金湾机场的范围,并颁布相关管理规定。
九、净空保护区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禁止行为有:
(1)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或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构筑物;
(2)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光束、标志、物体;
(3)停泊船只、修建码头、违规使用塔吊、吊车等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或影响电磁环境的行为;
(4)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5)系留气球、放养鸟类、升放孔明灯、风筝、航模、无人机、烟花等行为;
(6)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垃圾以及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行为;
(7)在跑道两端及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棚屋、种植树木、堆积物体、挖掘等活动;
(8)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它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渔港、海产集市场所等。
十、为什么净空保护区内不能放飞无人机、鸟类、风筝、航模、气球等升空物体?
答:由于飞机在起飞、降落阶段飞行高度低、机动能力差,遇到无人机等升空物很难采取有效的手段及时规避,可能发生碰撞进而威胁飞行安全。实验数据显示,一只重0.45千克的鸟与一架飞行速度为960公里/小时的飞机相撞,可产生21.6万牛顿的力;如果鸟的重量增加至1.8千克,那么产生的冲击力将会比炮弹还大!一般的无人机与鸟类相比重量更大,通常由质地坚硬的材料制成,如果和高速飞行的飞机相撞,必然将会产生更强大的破坏力,使飞机结构严重受损,甚至造成机毁人亡的惨剧。而风筝、气球、航模、无人机等升空物体一旦被吸入飞机发动机,很可能造成飞机发动机空中停车或者仪表指示故障,严重的会使飞机损失升力,造成飞行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