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三季度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咸鱼酱腌菜及腌腊肉制品等专项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情况报告
2016年第三季度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咸鱼、酱腌菜及腌腊肉
制品等专项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情况报告
今年第3季度,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面检验机构,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内咸鱼、酱腌菜及腌腊肉制品等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该项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监督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查工作概况
1、抽样情况
本次抽查工作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站共抽检了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辖区内11家共21批次食品,其中5批次经检验不合格,产品合格率76.2%。
2、检验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及判定原则完全按《2016年第三季度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咸鱼、酱腌菜及腌腊肉制品等食品质量监督监测抽检方案》进行。
3、抽查结果
表1各类食品抽查结果统计情况
序号 抽检品种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1 酱腌菜 12 9 75.0
2 咸鱼 1 1 100.0
3 腌腊肉制品 8 6 75.0
合计 21 16 76.2
二、抽查结果的综合评价
本次监督抽查的21批次产品中:
(1)判定合格的产品有16批次,合格率为76.2%;
(2)添加剂不合格的产品有4批次;
(3)理化指标不合格的产品有2批次。
从本次抽检的结果来看,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相关食品的质量状况较差,合格率仅76.2%,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产品的理化指标不合格;二是部分产品的添加剂指标不合格。
三、具体质量问题分析
1、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问题
本次抽查产品中,检测中发现共有2批次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食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主要是因为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会残留二氧化硫的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和硫磺等的漂白剂,起到漂白、脱色、抗氧化和防腐的作用。亚硫酸盐的毒性较小,人少量摄取亚硫酸盐时,会在体内迅速氧化成硫酸盐,排出体外。但是过量摄取将可能对肠胃和肝脏有所损害,引起头痛或造成激烈腹泻。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国家对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范性标准,其对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都有严格的要求,在此标准范围内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企业应深入了解该标准的要求,严格组织生产,才能生产出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关于过氧化值超标问题
本次抽查的腌腊肉制品产品中,发现有2批次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超标,按照标准的规定,过氧化值限量值为≤0.50g/100g,但是实际抽检结果超出这个范围。
过氧化值是反映腌腊肉制品中油脂的质量指标。油脂含量较高的食品,因在空气中会被氧气氧化而产生油脂酸败,从而导致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在一般情况下,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哈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油质指标不合格可能是密封不严、接触空气、光线照射、以及微生物及酶的作用造成的。
3、关于苯甲酸超标问题
本次抽查的腌腊肉制品中,发现这1批次产品还存在添加剂超标现象,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防腐剂加和系数(山梨酸+苯甲酸)。
苯甲酸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可以在饮料、调味品、蜜饯、腌渍蔬菜等食品中作为防腐剂适量使用。其中在腌渍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是1.0g/kg,但本次抽查中发现该批次检验结果超过标准要求。
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 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加和系数超标主要是企业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造成的。
通过本次监督抽查,发现高栏港区经营的咸鱼、酱腌菜及腌腊肉制品等食品总体质量状况不理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抽检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查处,加强进货验收监管,对不合格产品加大抽检力度,防止其产品进入市场;同时严格监管出现添加剂指标不合格的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保证流通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高栏港经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