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部门预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规划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认定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组织协调和执行辖区内违法用地清理和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工作;对辖区内水、电、气、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在违法建筑建设中的有关行为进行制止并协助处罚;负责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督促辖区内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中队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单位本级内设科室5个,下设机构0个。
我单位共有人员 34人,其中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 20人;离退休人员1人。
我单位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用车 0 辆。
三、 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2019年,我区查违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复杂的形势,其中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处理工作的全面开展,拆除消化违法建筑21.29万平方米的年度任务、“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全面攻坚等各项重点难点工作均要全面落实。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视察广东***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查违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闻鸡起舞、日夜兼程,坚决完成好各项任务目标,不断推动盐田查违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继续保持查违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对任何形式的违法建设行为绝不手软,坚决做到“长一寸,拆一寸”,继续保持辖区新增违建“零增长”,同时,通过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建设用地清退、依法拆除等方式,消化大批存量库内违建,积极推进既有违建“减存量”。
(二)出台细则,推进两类历史违建处理。剖析焦点、难点、痛点,研究制定符合盐田特点的处理工作细则,挑选一至两个产业类和公共配类历史违建作为试点,重点研究,主动走访,努力促使完成首单历史违建处理,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三)科学创新,高效运用信息指挥平台。有效利用创新成果,努力解决违建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推动查违工作迈入科学高效新阶段,在我区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执法氛围,为盐田新一轮大发展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四)廉洁自律,继续打造过硬查违铁军。把队伍廉政建设贯穿执法全过程,制定详尽的查违执法“负面清单”,从每一个工作细节上做好廉政风险防范,从每一个工作节点上防止渎职失职,全面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与查违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查违执法的监督检查,做到全局上下爱岗敬业,听招呼、守规矩,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通过抓队伍建设有力促进了查违效果落实。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预算收入1,496.71万元,比2018年增加101.08 万元,增加7.24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496.71万元。
2019年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预算支出1,496.71万元,比2018年增加101.08万元,增加7.24%。其中:人员支出859.77万元、公用支出9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6万元、项目支出529.26万元。
收支预算增加主要原因说明:实有在编人员、退休人员及雇员等人数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的提高。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预算1,496.7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59.77万元、公用支出9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6万元、项目支出529.26万元。
(一)人员支出859.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公用支出91.9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529.26万元,具体包括:
1、对口扶贫15万元,主要用于:对东源县黄田镇白溪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2、规土监察514.2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经费45万元,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149.68万元、物业管理费补助80.58万元,专项整治及办案经费30万元,卫星图片执法经费3万元,政府储备土地清理经费6万元,查处违法建筑专项经费200万元。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81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2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从部门机动预备费调配使用。
⒉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0.84万元,与2018年持平。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3.9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3.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23万元。实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及燃料费等。将厉行节约,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本级共1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0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65万元,增加11.60%。主要原因:一是实有在编人员和雇员人数增加,造成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提高;二是2019年起,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在日常公用支出编制,不在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提升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2月28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工资福利性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含编内实有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支出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单位开支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具体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退职费、住房公积金、抚恤等。
五、公用经费: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工会经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财政预算拨款(补助):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
八、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