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主要思路
2012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以及区有关单位、街道、社区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科学发展,围绕“新品质新盐田”的目标,恪守“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盐田区社会建设2012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改革创新步伐更大
(一)打造全市首个“立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率先在全市试点建设“12349盐田服务区”,打造两大平台(即“信息综合平台”和“服务综合平台”)、通过三种渠道(即“12349电话热线”、“盐田服务网”和“呼援通”呼叫系统)、提供四类服务(即公共信息服务、社区生活服务、公益慈善服务和民意畅达服务),建立了集8万余条政府公共信息、2万余条盐田特色服务信息和养老、助残、社工等综合性社区生活服务信息的信息库。项目运营以来,提供各类服务31656人次,拓展加盟服务商235家,直接吸引投资300多万元,新增就业岗位近50个,为百姓赢得了便利,为政府赢得了民心,为企业赢得了实惠。8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同志对我区打造“12349盐田服务区”作出重要批示:“值得借鉴和推广。”
(二)扎实开展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运营。率先实施社会工作“嵌入性”方式运营8个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积极拓展服务项目,启动“快乐学堂”等项目填补了部分基础人群的服务空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实行双休、节假日不间断营运新模式;有效扩大服务覆盖半径,东和、沿港社区服务中心分别服务辐射到了桥东、田心和盐田、东海社区。全年提供各类服务114153人次,服务人群达11.2万人次。
(三)创新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管机制。配合社工委,推动出台了《盐田区实施“社会组织促进机制”项目实施方案》,设立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了相应的资金扶持配套管理办法;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制,草拟了《盐田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施直接审查登记和备案管理,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发展数量稳步增长、质量大幅提升、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健全。
(四)全面实现社会工作的项目化、社会化。全面实现“两个转变”,即社工服务由“岗位购买”全部转变为“项目购买”,由定向购买全部转变为公开招投标,全面开放盐田社工服务市场,有效维护社工服务的专业性。
(五)开拓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新渠道。在沙头角、海山街道试点实施社区公益服务项目,为辖区困难优抚对象、低保、困难家庭开拓新的帮扶救助渠道,今年共有95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与“绿动网格化志愿服务”近3.5万小时,落实补贴资金43.2万元。促进了社会和谐,减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创新居家养助管理新模式。出台了《盐田区社区居家养助管理办法》,在全市率先整合居家养老和居家助残工作资源。通过“呼援通”社区智能管理系统与“12349盐田服务区”平台的对接,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居家养助消费券的“电子化”,服务申请“信息化”,质量***“常态化”。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助定点服务机构”的从业资格,堵塞管理漏洞,有效提升了我区居家养助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二、整体工作全面进步
(一)老龄事业持续发展。全区登记注册老年群众组织26个,实现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老年协会网络建设100%全覆盖;完成老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实现新增老人日间照料床位50张,提升了我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申请市福彩公益金105万元,资助老人文体活动队伍及团体68个,社区老年学校26所,用于开展老年人活动项目125个,丰富了老人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全国及广东省“敬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二)残疾人工作深入推进。完成了盐田、梅沙街道片区公共环境无障碍建设333处改造点的评估,项目完成后将实现全区公共环境100%通行无障碍;实施残疾人肢体、言语、智力及脑瘫儿童康复治疗等康复训练10153人次;落实残疾人就业157人,残疾人就业率达92%;开展残疾人医疗、残疾学生学杂费补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共计35万元;持续推进“两园”建设和“两园之星”竞赛活动,沙头角街道职康代表参加市残联举办的“两园之星”决赛,获得文体活动项目“服务项目奖”;组建了区残疾人文艺表演队,并在今年市第22次全国助残日文艺节目选拔赛中获优秀奖;积极筹备省残疾人运动会选拔工作。
(三)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一是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截止11月底,全区低保家庭174户/438人,低收入家庭63户/168人,按时发放各类低保金、补贴、救助金等共计294万元。二是多方协调,认真组织节日期间困难群众慰问活动,全年共发放慰问金211.6万元。三是做好慈善超市帮扶工作。改造升级区慈善超市,增设沿港社区爱心超市,实施《盐田区慈善超市帮扶生活困难人员暂行办法》,扩大受助范围,加大帮扶力度,截止2012年11月底,累计低价出售各类商品近3万余件,价值50余万元,让利40余万元,免费发放大米2.5吨、食用油1100余升。
(四)社区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居务公开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初见成效,东海岸等4个社区居委会被评为省级居务公开创建示范达标社区。二是幸福社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完成了试点社区主观生活质量动态调查,为我区开展幸福城区建设提供借鉴。三是社区文化和邻里互助力度加大。出台了《盐田区社区邻里文化节考评办法》,委托专业机构独立评审社区邻里节和居民论坛,增强了社区居委会和群众开展居民自治活动的积极性。全年共开展社区各类文艺活动100多场,参加群众10多万人次。四是规范社区牌匾。梳理了全区18个社区牌匾悬挂情况,确定了三类牌匾悬挂规格,并在今年10月份,完成了牌匾规范工作,实现了社区机构牌匾整洁、规范。
(五)社会组织发展呈现新面貌。一是建立社会公益组织服务联动机制。开展社会组织交流和“社工周”活动,搭建公益组织交流互动平台;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联动,筹备盐田区首届社会组织活动周,回顾和展示我区社会组织发展成效,同时为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社区搭建交流平台。二是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顺利完成社会组织服务园的前期准备;采取降低门槛,简化环境,直接登记等方式,全年培育登记社会组织8个;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培训达25场。三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实施社会组织“阳光工程”,完成了12家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和113家社会组织年检,合格率为97.3%;对年检基本合格的3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对年检、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四是开展社会组织宣传和服务需求调研,使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设计更贴近居民需求。五是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百日攻坚”行动,被区委组织部评为先进单位。
(六)社会工作有新发展。一是建立社工人才激励机制。完善辖区所有社工机构的社工薪酬制度,拟出台《盐田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奖励办法》。二是完善社工服务项目日常监管机制。制定《2012年盐田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日常监督和评估办法(暂行)》、《盐田区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日常监管和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区社会工作协会开展日常监管和评估。
(七)双拥优抚安置取得新成绩。实事拥军深入开展,全年为部队办实事42项,投入资金330万元;军乐队、国旗护卫队等文化拥军品牌影响力增强,盐田双拥共建文化氛围日益浓厚;社会化“双拥”特色鲜明,5大军营社工服务主题项目走向精细化、个性化。建立了“两参人员”定期对话沟通机制和全区优抚对象困难帮扶“一案一档”,优抚工作更加细致到位。全年支出定恤定补、医疗救助金等各类救助补贴费用101.3万元;安置军转干部8名,接收退役士兵21人,就业率100%。2012年我局获得市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八)慈善捐赠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我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参与“中国首届社会公益慈善展”工作,其中我区2个项目作为亮点在全市宣传推广。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接收捐款近180万元,捐赠物资近千件。加大教育资助力度,协调区慈善会制定《关于资助辖区低收入家庭大学生的暂行办法》,增设了“贫困大学生专项扶助资金”捐赠项目。
(九)民政专项事务管理展现新风尚。一是对婚姻登记中心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暂停收取婚姻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开展系列婚姻登记特色服务,成功举办首届“缘自盐田· 缘分天空”大型联谊活动,婚姻登记惠民服务力度大幅提升。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近923对、离婚登记182对、补领婚姻登记51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113份,业务办理合格率100%。二是有序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全区现有16个深埋绿化点,100%完成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任务指标,全年辖区户籍人口死亡火化率100%。
(十)民政服务能力有新提高。一是提高民政政务公开化水平。全面梳理了民政公共服务职能和政务公开信息,在 “12349盐田社区服务网”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开通了网上预约婚姻登记等惠民服务。二是深化“学习型”民政队伍建设。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和“纪律教育学习月”,开展了局班子带头讲党课、军事主题日等学习活动。三是转变民政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意识,主动深入基层,逐个走访了26个中队以上驻盐部队,深入困难群众家庭,使民政工作落到实处。
2013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3年,区民政局(残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民生”这一主题,以社会建设行动计划为主线,积极谋划构建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十二项工程”,以点带面,促进民政事业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一、实施“金色夕阳,幸福长者”项目。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建设开通“幸福老人聊天热线”,缓解老年人孤独、寂寞等情感困惑。二是探索“义工+社工”、“自助互助”的老年精神关爱模式。三是为辖区空巢和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老年群体,配备“老人呼援手机”,在原有“红绿键”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可移动、可定位等服务功能。四是正式启动运营“区级老人日间照料中心”。要让盐田区的老人成为得到政府、社会关爱最多,最有幸福感、满足感、快乐感的群体。
二、提升居民自治能力,探索社区协商民主建设。按照《盐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指导规程》要求,继续做好社区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完善居民自治机制,规范社区居委会议事程序,推动社区协商民主,促进居民有效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水平整体提升。做好居务公开与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工作衔接。
三、公共环境无障碍建设基本实现全区全覆盖。明年上半年,完成盐田、梅沙街道片区63个点333处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建设,将梅沙片区的公共环境无障碍建设打造成全市乃至全省无障碍改造建设的样板工程、精品工程,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一张闪亮名片。
四、创建广东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区”。加强“橄榄绿”志愿者服务队建设,创新我区“两新”组织拥军优属工作机制,加大军地互办实事力度,制订落实《盐田区关于驻盐部队官兵重大伤病救助暂行办法》,着力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努力打造盐田双拥工作新品牌。认真做好新的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衔接和落实。
五、升级建设“12349盐田服务区”项目。通过技术改造升级、服务功能升级、运营管理升级,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运行机制;依托“12349盐田服务区”信息平台与“社区家园网”建设相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建设开发“盐田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数字化系统”和“盐田区廉洁城区建设暨党务公开系统”,全力将“12349盐田服务区”打造成为集社区生活服务、慈善公益服务、公共信息服务和民意畅达服务为一体的公益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成为居民及来盐商务旅游人士的“生活好帮手”、“盐田百事通”,达到“一拨啥都有”的效果。
六、创新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社会工作新发展。一是完善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二是建立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坚持“本土+引进”两条腿走路的培育模式,加大扶持力度。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对社会组织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四是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盐田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数字化系统”。
七、全面提升八个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按照《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设置营运标准》要求,充分利用“12349”平台和社区家园网,统筹做好区域化互助,适度开展居民互助、慈善捐助等居民服务项目,增强服务效能,提高居民参与,让人民群众共享社区服务成果。着力探索将老年人、残疾人等基础服务人群服务将服务延伸到家庭,实现点面结合。在有条件的社区服务中心,强化老人、残疾人日间照料项目规划建设。
八、坚持办好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及时总结2012年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的相关经验,合理调整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规划和管理思路,坚持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使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把项目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做好。
九、增强社会事务管理的惠民力度。一是高标准规划建设婚姻登记新场地,增加服务项目,创建幸福婚姻特色服务品牌;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专业婚姻家庭事务专业机构合作,立足在基层社区开展婚恋家庭知识等的宣传、咨询和指导,提升居民婚姻家庭生活质量;继续办好“缘自盐田· 缘分天空”等大型联谊活动,力求打造成为精品婚恋交友平台。二是继续推行市区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确保辖区户籍人口死亡火化率100%和无乱埋乱葬现象等工作目标的实现。
十、建立和完善生活困难群众临时医疗救助。制定《盐田区实施生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区临时困难救助工作,明确临时救助的申办范围、程序和救助标准,强化个案帮扶措施的落实力度,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医疗、就学、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实际问题,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利和文化权利。
十一、大力推进慈善捐赠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我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慈善事业有序发展;加强社区捐赠接收网络建设,整合社区捐赠接收站点,增设捐赠箱等接收设施;协调区慈善会依法开展换届,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打造盐田特色慈善品牌项目。
十二、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队伍建设,结合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