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火险岂容被整改
来源:珠海特区报
公安部部署实施的为期5个月的“清剿火患”战役近日顺利收官。我市“清剿火患”战役共检查单位44406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50387处,临时查封569家,责令“三停”单位255家,行政拘留92人,罚款921万元,多家酒店被整改,其中不乏知名企业。(见本报3月26日04版)
我市在“清剿火患”战役中查出了这么多火灾隐患,其中多家酒店被整改,且牵涉到了一些知名酒店。从中应不难看出,相关服务性企业的火险意识何其淡薄,而一个“被”字,又折射出了多少忧虑。
作为酒店这种人员密集的服务型行业,理当把顾客的人身安全视为经营服务的头等大事,须臾不可松懈,因为没有安全保障的酒店就是火焰山、地雷阵。确保酒店安全,无非就是两大侧重点,一是防火安全,再是饮食安全。然而,眼前竟然沦落到了“被整改”的境地,这样的酒店谁还敢光顾?
酒店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损失惨重,后果不堪设想。2010年10月9日,杭州一速8酒店起火造成1死3伤。去年“五一”吉林省通化市“如家酒店”的那起火灾,更造成了10人死亡,35人受伤,其教训触目惊心。这表明,一些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更注重的是经济效益,原本应排在第一位的消防安全经营理念,更多时候流于一种形式,陷于“被整改”的尴尬境地也就不足为奇了。
防火安全应放在酒店最重要的位置,一刻也容不得懈怠,这是一根不能有一丝动摇的神经。改变酒店“被整改”的被动局面,第一位的是全面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把“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贯彻始终,逐级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细化各级责任。还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严格约束酒店员工自身行为。鉴于火灾事故绝大多数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致,因此必须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约束酒店员工行为,使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走向科学有序的轨道。此外,要定期组织酒店工作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更多的防火技能和经验。
不重视防火安全的酒店,即使再豪华也注定不可能走得更远。只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才是酒店的立身之根。从这个意义上看,只有让积极主动防范取代“被整改”,才能谈得上酒店的经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