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篇坪地街道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守护市民舌尖安全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2月4日上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坪地食品药品监管所(以下简称“坪地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人员对位于坪地街道龙岗大道的地闯世便利店进行突击检查。
现场发现东鹏特饮、乐虎饮料、红牛饮料等保健食品在售,而当事人出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显示其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涉嫌超范围经营。执法人员对现场拍照取证,并当场查扣东鹏特饮115瓶(250ml/瓶),乐虎饮料(罐装)298罐瓶(250ml/罐),乐虎饮料(瓶装)101瓶(380ml/瓶),红牛饮料35罐(250ml/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严厉保健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是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一重要举措。坪地食品药品监管所将持续保持对保健食品监管的高压态势,做好事前监管,加强事中检查,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知识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健食品销售”已明确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范围,凡新申请保健食品销售许可的市场主体应申领包含“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无“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市场主体,如有意向从事保健食品销售,应按法规规定变更许可事项。提醒广大经营者,销售中国劲酒、椰岛鹿龟酒等酒类保健食品以及红牛、乐虎、东鹏特饮、娃哈哈启力等饮料类保健食品的市场主体也必需持含“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