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珠发改价格〔2015〕32号
横琴新区及各区(经济功能区)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工业信息化、财政、商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2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发展改革局 珠海市卫生计生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商务局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5〕28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