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2020年户籍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各区民政、财政部门:
根据《珠海市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实施方案》(珠民﹝2015﹞194号)精神,我市孤儿基本生活实行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一体化供养标准,并以上年度我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为基数,每年自7月1日起按上年度珠海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增长率调整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2019年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20元,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率为8.9%,为此,自2020年7月1日起,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82元。请各区切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并纳入低保制度进行管理。
特此通知。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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