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领导到我区法律援助处调研
10月14日上午,国家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高贞副司长一行3人,在广东省法律援助处蒲皆祜副巡视员、福田区周运昌副区长、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曹伟杰主任、福田区司法局谷廷兰局长、吴伟忠副调研员等领导的陪同下,到福田区法律援助处调研,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几年来,区法律援助处紧密结合地处深圳市中心区的特点,抓住共创“和谐福田”这根主线,建章立制,构筑政府社团协作平台、法律援助宣传平台、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应急调处平台等四大工作平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开通劳务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强化“法律咨询引导员”岗位职责和律师值班制度,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解答来电法律咨询19956个,接待来访法律咨询10183人次,解答“福田法律服务网”法律咨询5166个,经审批,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671宗,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余万份,通过深圳广播电台89.8频率参与“明白说法”栏目15次,打造出政府“民心工程”品牌。区法律援助处还通过到法院和劳动机构走访,回访法律援助受援人,召开复杂法律援助案件座谈会、讨论会,派遣工作人员旁听公开审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庭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监督,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区法律援助处2006年被国家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与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市司法局评为“文明窗口”单位。
高贞副司长指出,福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走到了全国前列,主要表现在工作有开拓性、运作规范、经费保障到位、办公条件先进、档案管理规范等方面,与工会等组织实现了互动双赢,特别是福田区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在全国首创“法律咨询引导员”机制,使群众有了归属感、温暖感、塌实感,凸显出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谋取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她还指出,当前福田区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在机构定性、人员编制等问题上。最后,她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上下同步推动工作落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精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共同、整体推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深入落实。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要在上、下、左、右间建立信息“直通车”,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增强工作的互动性和实效性。(福田区司法局 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