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城区大讲堂福田开门讲法提升干部行政水平
院长讲法,群众问法。6月12日,福田区理论中心组织开展了“法治城区建设大讲堂”开门讲法活动,特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新江为福田区领导干部讲法,并与听课干部互动,现场解答法律法规相关疑问。福田区四套班子成员及区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领导干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股份公司代表、律师代表到场聆听。
为加快法治城区建设,福田区于今年1月至2015年底前,将分三个阶段共开展19个专项行动,到2015年底,争取法治城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依法执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司法公信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市民法律素养等有明显提升。此次大讲堂活动就是其中专项行动的内容之一,是一次开门讲法活动,也是一次开门监督活动。
讲堂上,傅新江副院长从深圳“海上皇宫”案说起,结合这一典型案例,对法治思维的内涵进行了深刻阐述,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如何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富有建设性、可行性的建议,课堂内容丰富充实,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操细则,对机关干部和基层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升都有很好的警醒和示范作用。
“法制理念不缺,也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并不能保障行政行为无懈可击,还需要对相关法制理论进行学习,进一步培养自身法制思维,才能在具体行政行为中,运用法制思维处置,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傅新江提醒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时刻紧抓法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避免“无权乱用、有权错用、小权大用、有权不用”法定职权,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推动改革工作。
现场互动环节,一位律师提出,建议组织基层行政人员到法庭审判现场参加庭审,观摩实际案例,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法制水平。对此傅新江表示高度赞同,另外他表示,不仅应为基层行政人员提供庭审现场观摩审判的机会,领导干部也应到庭审现场观摩案例,提升行政法治理念。“学习才是王道。”最后,傅新江强调,学习法律要常抓不懈,基础性行政法规和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性法规是广大行政工作人员都需要学习的两大内容,只有学好法律,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用好用足法律,共同提升法治城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