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严查黄标车情况
4月18日,交警局联合市人居委在全市开展黄标车整治。交警通过启动全市相关道路的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及电子警察,对“黄标车”不按规定限行的“冲禁令”违法进行自动查处。同时,在全市共设23个整治点对“黑烟车”、黄绿标是否过期等情况进行查处。在金光华广场的罗湖交警执勤点,交警通过PDA对车辆查询黄绿标是否过期等情况进行排查.同时,市人居委的工作人员采用先进的遥感设备对过往车辆进行尾气检测。
按照规定:
(一)“冲禁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处300元罚款,记3分。
(二)未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或定期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
(三)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或者过期的环保分类标志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
(四)机动车排放黑烟或者尾气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扣留机动车处理。
(五)逾期不按《机动车排气检测通知书》要求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的,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