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副区长佩群同志召开光明区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
为落实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总指挥办公室召开的城中村综合治理考核验收交流说明会会议精神,并确保光明区2018年城中村综合治理任务考核验收工作顺利进行,4月18日(星期四)下午2:30,副区长佩群同志在区综合楼多功能厅会议室主持召开光明区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暨考核验收工作动员会,各牵头单位及各街道分管负责人参加。
佩群同志要求各牵头部门和街道对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思想要重视、工作要落实、结果要确保,务必在4月25日前全面完成城中村综合治理十项考核任务,并强调了以下几点:
一是严控时间节点。消火栓建设工作须在4月23日前完成;排水管网接驳、燃气入户、三线迁改下地、视频+门禁系统建设必须在4月25日前完成;“三线下地”弱电损坏管道按照“谁损坏、谁修复、谁付费”的原则,在问题发现之日起3天内完成整改。
二是牵好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担起总牵头责任,做到问题排查、汇总、分办、督办和结果全面准确及时,并动态调整到位,实行闭环处理,把责任压实到位。各项任务行业主管部门也要负起行业牵头责任,做实做细工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抓紧建立城中村领导工作微信群,每天曝光各项治理任务进展情况、推进情况、绩效考评情况、专项巡查督办情况、考核验收档案整理情况等,请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项任务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各街道书记主任等充分了解城中村治理工作进展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水、电、气等难点重点工作落地,真真实实为市民做好事做实事。
三是分项落实。各牵头部门要了解考核标准,切实协调解决问题,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主动上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做好优秀项目申报。各单位要加大力度申报城中村市财政支持优秀项目,应报尽报,全力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