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为保障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根据《广东省地震局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监察的通知》(粤震便函〔2020〕10号)要求,现拟对我市建设工程开展地震安全监管自查整改相关工作,检查内容包括:
一、2009年以来全市新建学校、医院项目抗震设防执行情况;
二、2020年以来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执行情况;
三、2016年以来全市(含各区)申报“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项的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执行情况。
本次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主要通过检查提交材料和现场抽查方式进行,届时我局地震科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项目联系人提供相应材料,请各单位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2222051;邮箱:zhdzwz@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