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珠珠海市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生产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珠海市平沙镇珠峰大道8011 号1#车间三楼A 区。总投资160 万元,租用建筑面积1600m2 。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防冰水和玩具用液水,生产规模各200 吨/年。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为液体,不存在粉尘的飞扬。本项目只对原辅材料进行物理搅拌混合,无发生化学反应,无气体产生。所有设备均用电能。在生产过程中清洗废水搅拌缸和搅拌机都是专项专用,每次生产完后,用纯净水进行清洗,回收循环利用,不产生清洗废水。本项目无产生危险废物。
3、主要原辅材料:丙二醇、杀菌剂、防菌剂、消泡剂、活性剂、色料、水、电等
4、主要污染物:生活污水、固废、噪声等。
5、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审批单位: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16】136号)
6、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珠海市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广东达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备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由广东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结论显示: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验收检查情况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废气、噪声、固废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