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批后公告
关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
使用方案》的批后公告
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由我分局编制完成,并于2019年4月4日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珠自然函〔2019〕556号)。现将《方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
随着井岸镇基础民生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推进,部分用地不符合《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的要求,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编制了《方案》局部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规模
本方案调入地块位于井岸镇新堂村,地块总面积1.5621公顷。调出地块位于井岸镇草朗村,地块总面积1.5621公顷。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及高标准农田。方案调整前后,井岸镇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
调整前后井岸镇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调控指标 | 调整前 (2020年) | 调整后 (2020年) | 增减情况 | 指标属性 | |
总量 指标 | 耕地保有量 | 775 | 775 | 0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775 | 775 | 0 | 约束性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3098 | 3098 | 0 | 预期性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900 | 2900 | 0 | 约束性 |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2865 | 2865 | 0 | 预期性 |
四、公告方式
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井岸镇人民政府及新堂村、草朗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图一:调整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附图二:调整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
调整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