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举办2013年深圳市基层妇女保健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深卫人妇社〔2013〕8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市妇幼保健院:
为加强我市妇女保健基层网底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妇女保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根据《深圳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工作要点》(深卫人妇社〔2013〕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全市基层妇女保健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安排
(一)采取到各区巡回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时间:2013年3月至8月,每期为期2天,初步安排如下:
3月下旬龙华新区 4月上旬宝安区
4月下旬龙岗区 5月上旬盐田区
5月下旬坪山新区 6月上旬罗湖区
7月上旬光明新区 7月下旬福田区
8月上旬南山区 8月下旬大鹏新区
(三)地点:各区(新区)妇幼保健机构。
二、培训对象
全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从事妇女保健/产后访视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
(二)孕期保健服务工作规范;
(三)高危孕产妇的识别与转诊;
(四)产后访视工作规范;
(五)常见产褥期疾病及诊治;
(六)产后抑郁症的防治;
(七)母乳喂养的指导;
(八)新生儿的护理;
(九)新生儿常见疾病的识别与处理;
(十)社区妇女五期保健;
(十一)社区妇女常见疾病的查治。
四、培训费用
免费。
五、其他
(一)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师资力量、各区妇幼保健院协助安排场地和组织参加培训人员。
(二)培训班有市级Ⅱ类学分2分,请带好继续教育IC卡。
(联系人:市妇幼保健院 刘卫华,电话:82889999—1305)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