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湾区小林医院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
红旗镇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金湾区小林医院建设工程项目概算审批的函》(珠金红府函〔2019〕112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总概算(项目编码:2018-440404-47-01-805766)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金湾区小林片区东城路北侧、南向小林中学。建筑规模10229.***平方米(其中地上五层建筑面积7017.18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212.46平方米),按照一级综合医院80床标准建设,项目内容包括:(1)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等主体工程;(2)绿化、硬化、给排水、电气照明及预埋管等配套工程;(3)医疗检查、信息化硬件和办公家具等配套设备。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金湾区小林医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18〕68号);
(二)《关于金湾区小林医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18〕139号);
(三)《关于调整金湾区小林医院建设工程建筑规模及内容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18〕158号);
(四)《关于金湾区小林医院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概)〔2019〕14号)。
三、项目总概算
该项目总概算控制在人民币7541.81万元,其中:
(一)建筑安工程费:6144.48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536.56万元;
(三)预备费:334.05万元;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106.58万元;
(五)医疗设备购置费及净化区域装饰装修费:220.14万元;
(六)高压进线工程:50.00万元;
(七)现状管线迁改费用:150.00万元。
四、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界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