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二批第三批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中医〔2011〕4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上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委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深卫人发[2010]998号),并于2011年1月13日正式启动了第一批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目前进展顺利。按照文件要求,现将启动第二批、第三批继承工作。经研究,第二批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委托深圳市中医院开展,第三批验继承工作委托深圳市中医药学会开展。结合实际工作的安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深圳市
中医院、深圳市中医药学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教学管理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按照《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文件中***1—***14的相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做好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遴选工作;二是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各有关单位认真签订并履行继承工作的有关合同,按照文件要求的进度有条不紊地推进,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完善老师和学生的教学内容和安排,及其理论教学、临床跟师、评估考核等管理工作。三是把好关,选好人。市中医院、市中医药学会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制定第二、三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遴选条件、程序,把真心想学中医的人选上。
二、广泛宣传,组织发动。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发动、广泛宣传,旨在宣传党和政府出台的中医好政策,弘扬和传承中医药文化,挖掘民间中医,特别是坚持在基层社区,包括诊所、门诊部长期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在当地有影响,群众中有口碑,具有一技之长的老中医,鼓励他们参与继承老师的选拔;同时,将非物质文化中医项目的继承人以及濒临失传,有独特的中医治疗方法和手段的人员也作为第三批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的遴选,并鼓励他们的子女跟师学习。
三、查缺补漏,珍惜资源。名老中医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领军人物,涉及到老百姓的安康福祉。各级组织要倍加珍惜,尊重和爱戴。在第一批继承工作中,遴选继承人尚未满额的广东省名中医黄海龙、王启梁、王孟庸、夏洪生、李志铭等指导老师可以参与这批继承人补选工作。
根据《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每个指导老师挂点一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作为其中执业地点之一,由深圳市中医院协助指导老师选择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每2周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坐诊一天,体现指导老师对社会承担的光荣责任和义务,带动中医优质资源进社区,为全市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四、经费保障,专款专用。按照《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深卫人发[2010]998号)文件要求执行。深圳市中医院、市中医药学会将我委拨款项目,有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指导老师的有关经费要按照规定及时下拨。
1、主要经费:第二批、第三批指导老师的经费,由深圳市财政委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中医药专项经费中列支,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核拨,考核检查达到合同要求后,第二批指导老师每带一名继承人每年拨付人民币2万元,签订合同后首付人民币1万元。第三批指导老师每带一名继承人每年拨付人民币1万元,签订合同后首付人民币0.5万元。
经费的50%由指导老师用于继承教学、带教津贴和继承工作的学术交流等;40%用于继承人的集中理论培训及学术交流;10%用于继承工作的管理费用。
2、配套经费:各有关单位,按照实际投入专项经费的20%予以匹配,以单位实际参加的继承人数计算。
这20%的经费使用,其中10%用于师承工作论文集出版、学术交流宣传等;10%用于的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表彰奖励等。
3、经费的管理:该项经费由深圳市中医院集中统一管理,专户、专款、专帐、专用。市中医院支出专项经费须向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处报告,审核经费使用情况,并纳入教学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五、第二批、第三批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步骤:
(一)第二批继承工作实施步骤:
1、第二批继承工作启动时间:2011年8月1日;指导老师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8月10日,继承人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8月31日;遴选完成时间:2011年9月8日,有关合同签订完成时间:2011年10月10日。市中医院将材料汇总并做好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有关学籍、档案的登记工作,一式三份,呈报深圳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专家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同意并进行公示后,由市卫人委发文认定资质。
(二)第三批继承工作实施步骤:
1、第三批继承工作启动时间:2011年8月1日;指导老师报名时间:2011年8月25日—9月8日;继承人报名时间2011年9月19日—9月29日;遴选完成时间:2011年10 月20日;有关合同签订完成时间:2011年10月28日。市中医药学会将材料汇总并做好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有关学籍、档案的登记工作,一式三份,呈报深圳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专家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同意并进行公示后,由市卫人委发文认定资质。
(三)第二批、第三批继承人正式进岗跟师学习时间:2011年10月31日。采取理论集中学习提高与跟师临床实践相结合。择时举行深圳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拜师大会。
六、监督检查,落实到位。深圳市中医院、市中医药学会要对继承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从指导老师的遴选、继承人的选配、制度的制定,到各项任务的落实和监督管理,要做到详尽具体。建立健全专人专柜专案负责继承人教学管理工作。详尽记载每位继承人的跟师情况,包括带教考勤、学业目标、教学计划、阶段考核、结业考核等情况。在教学中注重过程管理,抓好每一个环节,注重日常监督,随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继承人的阶段考核,结业考核严格要求,确保教学计划的每一阶段都保质保量完成继承工作。
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深卫人发〔2010〕998号)的现实意义,把《***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我市等有关医改的重要配套文件来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