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民政局关于2018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的材料初审结果公示
罗民函〔2018〕130号
根据《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暂行办法》(罗民〔2016〕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2018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现已对自愿申报的32家社会组织、55个项目(其中奖励类申报项目40个,认定类申报项目15个)进行了材料初审。经评选机构对社会组织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社会组织管理局集体讨论,材料审核结果合格的共有31家社会组织、49个项目(其中奖励类项目38个,认定类项目11个),不合格的有1家社会组织、6个项目(其中奖励类项目2个,认定类项目4个)(详见***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5日至11月9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罗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作出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并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钟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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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湖区2018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材料初审结果通报
2.罗湖区2018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申报及材料初审情况表
罗湖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31日
***:1
罗湖区2018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材料初审结果通报
一、申报基本情况
自2018年8月23日发布通知以来,截至10月12日18:00(申报截止日期),各类奖项申报情况统计如下:
通过材料初审数量统计(按奖励类型) | |
(一)年度突出贡献社会组织 | 16 |
(二)年度最具创意公益项目 | 16 |
(三)重点培育的十类社会组织 | 8 |
(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奖励 | 9 |
(五)社会组织自主研究成果奖励 | 0 |
(六)社会组织党建扶持 | 6 |
合计 | 55 |
二、材料初审流程
(一)初审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
(二)初审方式:
承办机构对申报机构进行资质检查、2017年度报告和异常名录情况核实。通过资质检查、2017年度报告和异常名录情况核实的申报机构,通过材料初审。
同时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料完整性和审计报告检查。资料不完整的,通过电邮和电话催缴。对申报年度突出贡献社会组织、重点培育的十类社会组织两类奖项的机构进行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检查,检查情况将提交专家评委。资料完整性和审计报告检查不作为材料初审的硬性标准。
1.资质检查:根据以下资质检查流程分类对申报者资质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奖励申报条件或没有提交所需资质检查文件的组织不通过材料初审。
(1)年度突出贡献社会组织:罗湖区民政部门登记备案1年以上并且持续开展业务,2017年业务成果突出,获得服务对象、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等广泛认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社会组织(不含教育培训类组织)。
(2)年度最具创意公益项目:由社会组织自主策划实施的,主要实施地和受益人群在罗湖辖区,2017年内完成或2017年内实施期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服务项目,项目设计兼具专业性、创新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并具有传播推广意义(不重复扶持在2017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中被评为 “年度最具创意公益项目”的项目)。
(3)重点培育的十类社会组织:在罗湖区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慈善救助、养老助残、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环境保护、青少年关怀、文化娱乐、科学技术等十类社会组织每类一家(不重复扶持在罗湖区2016年、2017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中被评为“重点培育社会组织”的机构)。
(4)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奖励:2017年参加罗湖区民政局组织开展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4A、5A等级的社会组织;
(5)社会组织自主研究成果奖励: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法人登记证,核实申报机构为罗湖区民政局登记或街道办事处备案的社会组织。根据提交的自主研究成果证明,核实申报机构为自主研究成果奖项的获奖主体,且在2017年获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
(6)社会组织党建扶持:罗湖区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建立党组织的给予5000元党建专项经费扶持(自建立党组织以来未被扶持过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均可申请)
2.年报和抽查情况核实:根据民政局2017年公示的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和活动异常名录,核实申报社会组织年报和异常名录情况。未完成2017年报或在民政局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不通过材料初审。
3.资料完整性检查:根据申报资料清单,检查申报资料缴交完整,如有未提交的资料,通过邮件和电话催缴,无法提交的要求对方提交说明。除申报资质检查需要的资料,其他资料不作为申报者是否通过材料初审的依据,但资料缴交情况将影响专家评委的评分。
4.审计报告检查:核实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和会计报表的规范性。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事务所审计意见中说明机构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不是《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报表中是《业务活动表》,而非《利润表》;
(2)如2017年有项目收入,业务活动表中应有限定性收入;
(3)三张会计报表的钩稽关系:
a.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合计年末数-年初数=业务活动表中年度净资产变动额
b.资产负债表中限定性净资产年末数-年初数=业务活动表中年度限定性净资产变动额
c.资产负债表中非限定性净资产年末数-年初数=业务活动表中年度非限定性净资产变动额
d.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年末数-年初数=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值
三、材料初审结果
通过材料初审数量统计(按奖励类型) | |
(一)年度突出贡献社会组织 | 16 |
(二)年度最具创意公益项目 | 15 |
(三)重点培育的十类社会组织 | 7 |
(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奖励 | 7 |
(五)社会组织自主研究成果奖励 | 0 |
(六)社会组织党建扶持 | 4 |
合计 | 49 |
(一)年度突出贡献社会组织(16家)
序号 | 申请机构 | 初审结果(通过/不通过) |
1 | 深圳市罗湖区茶行业协会 | 通过 |
2 | 深圳市罗湖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协会 | 通过 |
3 | 深圳市罗湖区中小学家委联合会 | 通过 |
4 | 深圳市罗湖区捌零柒社区公益发展中心 | 通过 |
5 | 深圳市罗湖区德福社工服务中心 | 通过 |
6 | 深圳市罗湖区德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通过 |
7 | 深圳市罗湖区社工客社会创新发展中心 | 通过 |
8 | 深圳市罗湖区绿色出行志愿者协会 | 通过 |
9 | 深圳市罗湖区鹤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通过 |
10 | 深圳市罗湖区晴晴言语康复服务中心 | 通过 |
11 | 深圳市罗湖区光合春田社会组织联合发展中心 | 通过 |
12 | 深圳市罗湖区懿米阳光公益发展中心 | 通过 |
13 | 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 | 通过 |
14 | 深圳市罗湖区弘法寺志愿者协会 | 通过 |
15 | 深圳市罗湖区融爱脑瘫家庭关爱协会 | 通过 |
16 | 深圳市罗湖区民间文艺家协会 | 通过 |
(二)年度最具创意公益项目(15个)
序号 | 申请机构 | 申请项目 | 初审结果(通过/不通过) |
1 | 深圳市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融合教育支援服务 | 通过 |
2 | 深圳市罗湖区仁爱康复服务中心 | 星娃之家 | 通过 |
3 | 深圳市罗湖区捌零柒社区公益发展中心 | 新秀故事馆 | 通过 |
4 | 深圳市罗湖区德福社工服务中心 | 我是大望小主人项目 | 通过 |
5 | 深圳市罗湖区德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长者夫妇纪念 | 通过 |
6 | 深圳市罗湖区光合春田社会组织联合发展中心 | 健行罗湖 | 通过 |
7 | 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 | 宝能特殊儿童康复关爱基金项目 | 通过 |
8 | 深圳市罗湖区慧安康复中心 |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 通过 |
9 | 深圳市安澜社工服务社 | “吃得安心 幸福成长”罗湖区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普计划 | 通过 |
10 | 深圳市安澜社工服务社 | 幸福不倒翁·安全360项目 | 通过 |
11 | 深圳市罗湖区融爱脑瘫家庭关爱协会 | 鼓动·爱脑瘫家庭亲子非洲鼓 | 通过 |
12 | 深圳市罗湖区融爱脑瘫家庭关爱协会 | 融·汇爱脑瘫家庭梦想课堂 | 通过 |
13 | 深圳市罗湖区融爱脑瘫家庭关爱协会 | 与爱通行 | 不通过(超过项目申报数量上限,自主选择撤销此项项目申报) |
14 | 深圳市博思特殊儿童康复中心 | 蝶变计划-“学困生”矫正援助 | 通过 |
15 | 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 “妈咪宝贝加油站” | 通过 |
16 | 深圳市罗湖区民间文艺家协会 | “美丽深圳•快乐家园——深圳市民创意剪纸艺术大赛” | 通过 |
(三)重点培育的十类社会组织(7家)
序号 | 申请机构 | 申报类别 | 初审结果(通过/不通过) |
1 | 深圳市罗湖区仁爱康复服务中心 | 养老助残 | 通过 |
2 | 深圳市罗湖区慧安康复中心 | 养老助残 | 通过 |
3 | 深圳市罗湖区音乐之声艺术团 | 志愿服务 | 通过 |
4 | 深圳市罗湖区原创书画协会 | 文化娱乐 | 通过 |
5 | 深圳市罗湖区爱羽羽毛球协会 | 文化娱乐 | 通过 |
6 | 深圳市罗湖区社会工作者协会 | 行业管理 | 通过 |
7 | 深圳市罗湖区星邦面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社区服务 | 通过 |
8 | 深圳市罗湖区心灵心理研究所 | 社区服务 | 不通过(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自主退出申报工作) |
(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奖励(7家)
序号 | 申请机构 | 年份及等级 | 初审结果(通过/不通过) |
1 | 深圳市罗湖区茶行业协会 | 2017,3A | 通过 |
2 | 深圳市罗湖区彩虹桥特殊儿童康复中心 | 2017,4A | 通过 |
3 | 深圳市罗湖区懿贝斯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2017,5A | 通过 |
4 | 深圳市罗湖区中小学家委联合会 | 2017,5A | 通过 |
5 | 深圳市罗湖区德福社工服务中心 | 2017,5A | 通过 |
6 | 深圳市罗湖区德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2017,5A | 通过 |
7 | 深圳市罗湖区光合春田社会组织联合发展中心 | 2017,4A | 通过 |
(五)社会组织自主研究成果奖励(0个)
(六)社会组织党建扶持(4家)
序号 | 申请机构 | 党组织成立时间 | 初审结果(通过/不通过) |
1 |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 2018年8月批复成 | 通过 |
2 |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社工客社会创新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 | 2018年10月批复成立 | 通过 |
3 |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社会工作者协会联合支部委员会 | 2018年3月批复成立 | 通过 |
4 | 中共深圳罗湖区笋岗街道东南技能培训中心支部委员会 | 2012年11月批复成立 | 通过 |
5 |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茶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 2017年9月批复成立 | 不通过(已获得 2017年党建扶持经费资助,不予重复资助) |
6 |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原创书画协会党支部 | 2016年10月批复成立 | 不通过(已获得2017年党建扶持经费资助,不予重复资助) |
(具体初审情况见***2:罗湖区2018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申报及材料初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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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湖区2018年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申报及材料初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