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关于第二次征集公办中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服务机构、协会、各教育指导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增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开展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内课后托管工作,现第二次征集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区公办中小学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托管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各公办中小学午休托管和下午放学后至18:30。
三、服务内容
基本托管和素质托管,校内素质拓展需要科技与综合实践类、体育类、艺术类等素质教育课程以及托管服务,不提供语、数、英等学科辅导及补课(具体以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准)。课程教学场地设施由学校免费提供,学生自愿付费选购课程。
四、基本条件
(一)持有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教规字〔2019〕3号)关于“当年度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可以不参加当年的年检”的规定,2020年度经广州市各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按规定未参加当年年检的可视为当年年检合格。)许可内容包含科技与综合实践类、体育类、艺术类(非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培训内容之一的机构,并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包含科技与综合实践类、体育类、艺术类(非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培训内容的机构;或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业务范围包含科技与综合实践类、体育类、艺术类(非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 之一培训内容的机构。
(二)区级以上、依法注册的公益性组织、志愿者组织,科技与综合实践类、体育类、艺术类协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和特殊素质教育项目的个人、机构或协会等经主管部门及区教育局审核同意,以公益性课程或免费课程等形式参与本工作。
以上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上述准入标准之一,自愿参与“素质拓展”校内课后托管服务,能够提供适合中小学生素质发展要求的优质课程(非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并能承担培训课程师生安全责任的,请于2022年3月8日(星期二)12:00前,携相关资料(见***要求)向增城区教育局双减工作专班(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35号二楼基教科1室)提交材料申请(已提交的机构无需重复提交)。逾期未交资料的视为放弃,审核结果另行通知。入库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违规开展业务、违反“双减”政策、不服从教育部门(学校)管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不良情形的取消入库资格。
***:1.提交资料清单.docx
2.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3.已开设课程情况调查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2年3月3日
(联系人:莫惠、刘敏红,联系电话:82636005、8262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