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2006〕61号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局以上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今年冬季征集新兵任务为222名,征兵工作于11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为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06年年满18-20岁(即986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6年年满18-19岁,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2006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含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的女青年)。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应届毕业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6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二)文化条件。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女青年的征集对象为2006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法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今年征兵取消了以往关于“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海岛、边境地区和完成任务确有困难的偏僻农村,征集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小学毕业”的规定,并要求为海军航空机务、潜艇水兵、舰艇水兵专业,空军航空机务、导弹专业,第二炮兵导弹专业征集的新兵,其文化条件统一调整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对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的征集,由省直接分配名额,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地征兵体检、政审,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
(三)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今年征兵体检在去年增加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检测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征兵心理检测项目。
二、征集时间和办法
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实施,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六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10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第二阶段:11月1日至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第三阶段:11月8日至12月2日为体检政审阶段;第四阶段:12月3日至9日为审批定兵阶段;第五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阶段;第六阶段:2007年1月上旬为征兵总结阶段。
适龄青年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或明确指定的兵役机关报名、体检、政审。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06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
三、我市今冬征兵的任务分配
经研究,分配各单位征兵任务是:街口街27名(含市机动指标),城郊街22名,江埔街22名,太平镇37名,温泉镇22名,良口镇18名,吕田镇11名,鳌头镇61名,流溪河林场2名。
四、有关要求
(一) 要认清当前形势,切实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成好。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法律赋予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国际和台海局势复杂多变,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工作,加强新时期军队质量建设,全面提高我军的战斗力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做好征兵工作,把优秀青年送到部队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以对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提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搞好协调保障,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冬征兵工作任务。
(二)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努力为征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搞好征兵的宣传教育,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是提高新兵质量的一个重要思想保证。各级兵役机关及宣传、公安、民政等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渠道,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大张旗鼓开展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把征兵的宣传教育,同全民国防教育相结合,同进行兵役法规教育相结合、同学习《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相结合。切实掌握适龄青年及家长的现实思想反映,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自觉接受国家的挑选。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固我国防,人人有责”和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要落实质量标准,确保为部队建设输送优质兵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好兵员质量关,为部队精心挑选优秀兵员。今年接兵干部不参加征兵工作全过程,兵役机关对兵员质量负全责,要求更高,责任更大,标准更严,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起责任。要严格执行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要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要加大征兵工作中的执法监督力度。特别是要严把定兵关口,对于有边缘问题的兵员,坚决不送,真正做到依法征兵,确保新兵质量不出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今冬征兵任务。
(四)要搞好优抚安置,积极为军烈属和伤残复退军人排忧解难。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对于保持部队稳定,促进征兵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优抚安置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依法保障退役士兵安置就业,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待遇,切实解除入伍青年的后顾之忧。从今年起,省将对城乡退役士兵免费实施2至3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这一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帮助烈军属和伤残退伍军人排忧解难,为他们提供工作、生活上的便利;要逐步提高优抚标准,保证烈军属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要依照《广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安置好复退军人,充分调动适龄青年的参军积极性。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