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X2021ZFCG03
二、项目名称:番禺区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图书档案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岛望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临港经济开发区闫家屋子南村
被投诉人1: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
被投诉人2: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5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就“番禺区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图书档案设备”(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CX2021ZFCG03)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P21-55页第二章采购需求 图书档案设备采购清单中:“智能密集书架硬件技术标准中密集架不锈钢路轨、密集架书架3折挡板、密集架书架三节侧板、制动安全装置、喷涂带塑层的冷轧钢板、密集架传动底架以及主席台、主席椅、演讲台、钢结构活动舞台、单人沙发”参数要求不合理。2、招标文件P214-216页“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三)技术评分”:评审项目内容“原材料抽样检验情况(10分)”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本机关于2022年1月6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该项目已作终止处理,投诉人投诉事项1、2已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