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严格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构建三级监管体系。建立县、乡、村三级双组长领导小组体制,层层强化一岗双责,实行脱贫攻坚签字背书制度,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厘清责任边界,明确挂联领导、帮扶部门、主管部门、乡镇和村的监管责任,对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等全过程监管。
建立三类制度框架。按照上级政策,结合基层实际,细化完善产业扶持周转金、贫困村互助资金等管理使用类制度15项;强化风险防控,围绕交通、住房等,排查风险点160余个,规范管理使用流程18项;强化监督检查,出台《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监督检查类制度6项,建立起程序规范、衔接紧密、协调一致的制度框架。
完善三项公示机制。通过网站、公开栏、明白卡等形式,严格落实项目资金、识别对象、帮扶责任三公示,把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管好、用好。
强化三方联动协作。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协同合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建立线索移送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在县电视台开设扶贫专栏,定期通报情况,在县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设置专题,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察员等担任义务监督员,全面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